关于召开政协十堰市茅箭区第十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的决定
关于召开政协十堰市茅箭区第十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的决定
(2022年12月20日政协十堰市茅箭区第十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
根据《政协章程》有关规定,政协十堰市茅箭区第十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协商决定,政协十堰市茅箭区第十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于2022年12月26日至28日召开,会期三天。会议的主要议程为:1、听取和审议《政协十堰市茅箭区第十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2、听取和审议《政协十堰市茅箭区第十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十届一次会议以来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3、列席十堰市茅箭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听取并讨论《政府工作报告》及其他报告;4、审议通过《政协十堰市茅箭区第十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政治决议》;5、审议通过《政协十堰市茅箭区第十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关于常委会工作报告的决议》;6、审议通过《政协十堰市茅箭区第十届委员会关于十届二次会议提案审查情况的报告》;7、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