葛店开发区一负债企业千万税款优先入库
本网讯(记者幕新 通讯员乔志超)日前,葛店开发区地税分局经该市某人民法院协助,成功征收入库一笔税款共计1047万元。此笔税款由该局严格按照《税收征管法》中“税款优先债务”这一法律条款依法追缴,充分彰显了税法的权威。
今年10月初,葛店开发区地税分局获悉辖区内某房地产开发企业经营不善,因长期拖欠一融资公司借款被起诉,经法院判决,将其已征用但未开发完毕的土地进行拍卖,以偿还债务。
该局敏锐捕捉到该笔交易可能存在大笔应缴税款的信息,依据《税收征管法》第四十五条 “税收优先于无担保债权”的规定,迅速与法院方面取得联系,请求协助配合,暂停支付欠债,待核实应纳税款后,先缴清税款再支付所欠债务,获得了法院方面的支持和债权人的理解。
与此同时,税收管理员多次到该公司做好普法宣传工作,耐心讲解征管法相关规定和税收违法行为将承担的风险及后果,纠正了该纳税人存在的“拍卖款仅够偿还债务,没钱纳税我也没法”的错误认识,及时制止了纳税人逃避缴纳税款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