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红渡镇渡江村那兰屯建设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公示
根据财政部《关于下达2021 年农村环境整治资金预算的通知》(财资环〔2021〕54 号)及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预下达2021年中央农村环境整治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桂环函〔2021〕11*** 号)、《关于预下达2021年中央农村环境整治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桂环函〔2021〕11***)精神,县人民政府决定在红渡镇渡江村那兰屯建设1座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采用新型“人工土壤”污水处理工艺,污水处理能力10m³/d。为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资金得到有效使用,切实解决我县农村生活污水等突出环境问题,改善农村生产生活环境,按照《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将项目工程相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工程项目资金预算:389187.74元。
二、项目工程资金来源:2021年中央农村环境整治资金。
三、项目工程施工单位:广西化华欣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四、项目工程业主:忻城县人民政府。
五、项目责任单位:忻城县红渡镇人民政府,来宾市忻城生态环境局。
六、建设周期:2022年5月至8月。
七、污水处理设施出水标准: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标准《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45/2413-2021)》一级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