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司法行政系统1个集体1名个人获全国表彰
本报崇左讯(记者 冯泰莲)近日,人社部、司法部联合印发《关于表彰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的决定》,对近5年来,在司法行政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进行表彰,分别授予“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集体”“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先进工作者”“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劳动模范”称号。其中,市司法局荣获“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集体”称号,凭祥市浦寨涉外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周梅初荣获“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劳动模范”称号。
近年来,市司法局围绕“一个统筹,四大职能”,忠诚履职,服务大局,推动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各项工作实现了新发展、创造了新佳绩,展现了新时代司法行政工作的新气象新担当新作为,为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营造了良好法治环境,提供了坚实法治保障和优质法律服务。该局先后荣获“七五”普法中期“全国先进集体”“2016—2020年全国普法先进单位”“全国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先进集体”“2016—2020年广西法治建设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2015年以来,周梅初带领浦寨涉外调委会共开展法治宣传100余次,发放宣传资料3万多份,调解各类纠纷100多件,其中涉外纠纷60多件,涉及金额2000多万元,调解成功率达97.3%,为边境和谐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2018年12月,浦寨涉外调委会被司法部授予“全国人民调解先进集体”光荣称号。周梅初于2020年被司法部授予“全国模范调解员”荣誉称号。
我市司法行政系统将以此次表彰为契机,进一步推动工作创新,全力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扎实推进各项工作,忠诚尽职、奋勇争先,为加快建设现代化南疆国门城市凝聚强大精神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