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文派出所创新机制全力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
(本网讯 通讯员侯瑜凤)近日来,崇文派出所秉承理性、平和、文明、规范的执法理念,紧扣执法质量生命线,以创新执法机制,完善执法制度,强化日常监督为抓手,有效规范了执法活动,切实提高了执法水平。
一、优化机制,提高执法办案质量。崇文派出所以“执法办案无过错,窗口服务无投诉”为工作目标,不断完善执法环节,理顺执法程序,务求执法规范。一是细化执法环节,规范执法程序。从违法行为查处、告知、法律文书开具到执行等每个环节,都制定了响应的工作规范,要求民警填写违法事实和法律依据清楚准确,做到书写规范,内容完整。同时,公开办案程序,实行“阳光作业”。二是会审疑难案件,准确定性减争讼。专门成立行政、刑事及疑难案件会审小组,实行重大、疑难案件责任认定集体讨论制度,确保重大、疑难案件的执法质量与卷宗质量。三是建立案件五级审核制度,严把案件质量关。建立案件办理“五级”审核制度,即办案民警自查、兼职法制员审查、所长复查、法制科审核、局领导审批的工作机制,及时发现、纠正了执法办案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确保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推敲。
二、双管齐下,加强执法办案监督。以“零违法违纪、零有效投诉、零复议诉讼”为目标,多策并举,积极推行“阳光作业”,积极推行内外监督,加大日常执法监督、检查力度。实行执法监督制度。成立执法监督小组,对我所的各项执法活动进行不定期督查,通过抽查案卷或向当事人了解情况等形式,及时发现有复议可能的当事人,认真做好政策和法规的解释工作,减少不必要的复议。
三、奖优罚劣,严格执法责任制度。崇文派出所在进一步提高执法办案质量的同时,突出了对执法质量考核结果的奖惩力度。主要体现在:一是奖惩分明,奖优罚劣。出台、完善了《案件办理奖惩制度》、《年度执法考评奖惩制》等执法奖惩制度。不但使执法责任、执法质量与个人、岗位考核直接挂钩,而且还与民警的政治荣誉、干部任免等直接挂钩。二是实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成立了由所长为组长的执法责任考核领导小组,对执法办案从接处警受理立案、民警执法办案、法律文书管理、个案评判整改、涉案财物管理到执法台帐等情况都开展了全程监督、检查,对有执法过错责任人员根据其过错事实、情节、后果、责任程度追究行政责任、刑事责任、经济责任,从而有力地提高了办案民警的工作责任心和业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