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对3辆报废车辆进行报废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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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9月06日发表
十月二十四日上午,城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对城区事业单位一般公务用车改革取消车辆3辆须报废车辆进行拖拉报废处理。
由于3辆车车况差无法正常使用,工作人员前往南庄矿学校、城区环境监察大队、皮革小区门口3辆车停放地点对其进行拖车报废处理,当天上午完成报废车辆交接手续。阳泉天元报废汽车回收(拆解)有限责任公司进行报废。
至此阳泉市城区事业单位一般公务用车改革车辆已全部完成相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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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20 20:24:46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