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烦县汾河中上游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招标代理机构选取询比采购公告
公告日期:2020年9月2日
项目名称:娄烦县汾河中上游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招标代理机构选取
1.采购条件
娄烦县汾河中上游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采购人为娄烦县自然资源局,建设资金财政拨款项目已具备建设实施条件。现对该项目招标代理机构选取进行询比采购。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地点:山西省太原市娄烦县。
2.2采购范围:本次比选拟通过综合评价确定3-5家招标代理机构作为娄烦县汾河中上游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EPC招标代理机构,代理此项目招标工作。
(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以采购文件为准。)
2.3服务周期:项目招标工作完成。
2.4质量承诺:合格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为独立法人单位,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其中,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资格证书或高级职称证书。
3.2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0年9月2日至2020年9月7日(周六日不休息),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3:005:00(北京时间,下同)。
4.2获取地点:娄烦县汾河中上游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娄烦县自然资源局)。
4.3携带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1)营业执照或其他证明文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4)相关资格证明文件;
5)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或职称证书。
疫情期间以上所需资料扫描后发至邮箱,并与项目负责人联系。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地点以采购文件载明为准。
5.2开标时间:采购文件载明为准。
5.3开标地点:采购文件载明为准。
5.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在山西省太原市娄烦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发布。
7.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娄烦县自然资源局
地 址:山西省太原市娄烦县
联 系 人:李斌
电 话:135****1133
电子邮箱:lfxgtjbgs@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