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菏泽市部分行政区划有关事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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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8月29日发表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开发区、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市直各单位,市属各企业,各大中专院校:
省政府同意调整我市牡丹区、郓城县部分行政区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撤销牡丹区皇镇乡,以其原行政区域设立皇镇街道办事处,办事处机关驻原皇镇乡政府驻地。
二、撤销郓城县黄集乡、张鲁集乡,以其原行政区域设立黄集镇、张鲁集镇,镇政府驻原乡政府驻地。
此次区划调整后,我市辖32个街道办事处、126个镇、10个乡。
***:菏泽市各县区乡镇(街道)数量及名称一览表
菏泽市人民政府
2017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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