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市住建局2021年政务公开实施方案
为做好今年政务公开工作,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全市住建系统工作和人民群众关注关切,以公开促落实,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服务,全面提升政务公开质量和实效。
一、总体要求
根据中央、省、市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有关政策规定和工作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将政务公开工作作为深化定位、转变职能,进一步推进行政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加强政策解读回应,细化政务公开工作任务,进一步提升住建的工作透明度,畅通群众沟通互动的渠道,切实增强政务公开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保障职工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二、基本原则
1、坚持依法公开的原则。依据国家有关公开信息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法律法规或政策规定实施公开。
2、坚持客观公正的原则。公开信息内容真实可靠、公平、公正,客观反映工作实际。
3、坚持及时准确的原则。信息发布应及时有效,满足社会和公众的现实需求,适时准确地把握信息发布的时机,维护社会的稳定。
4、坚持方便群众的原则。对公开的信息进行整理、加工,内容简明,形式多样,深入浅出,通俗易懂,方便广大人民群众和企业查阅。
三、主要任务及分工
(一)依法依规向社会公开本部门财务预、决算等重大信息。(责任科室:计财科)
(二)依法依规向社会公开重点领域工程进展情况(责任科室:城建科、征收科、质监站)
(三)及时公开住房保障领域有关信息。(责任科室:住房保障科、物业科、房地产市场监管科)
(四)及时做好安全生产监管信息公开。(责任科室:质安科)
(五)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责任科室:办公室,相关科室配合)
(六)做好重要政策及其配套解读文件公开工作。相关解读材料应于文件公布后3个工作日内报办公室挂网公开。(责任科室:机关各科室)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要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各科室要紧紧围绕重点工作内容,主动公开政务信息。分管领导要亲自抓督促、抓协调、抓落实,形成领导牵头、上下联动、合力推进的工作机制。
(二)及时更新信息。及时更新完善相关数据,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住建信息。各责任科室要主动及时报送公开的信息,并及时更新相关政策法规。按照科室形成信息、分管领导审定、最后由办公室按照工作流程予以公开。
(三)拓展公开渠道。坚持方便群众知情、便于群众监督的原则,利用市政府网站和菏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发布信息,确保公众及时知晓和有效获取公开的住建信息。加强与群众的沟通等各项便民服务工作,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要及时处理,减少矛盾。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科室要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科室主要负责人是推进本科室政务公开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组织本科室人员认真学习和掌握政务公开的相关内容和制度,增强服务意识、依法行政意识和接受监督意识。局办公室是政务公开工作的主管部门,具体负责组织协调、指导推进、监督检查各科室政务公开工作。
(二)加强责任落实。各科室要高度重视,及时根据本方案做好统筹安排,切实履行职责,加强组织协调和推进任务落实。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和“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对公开内容进行发布审查,防止泄密事件发生。
(三)加强保密审查。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要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严格落实“先审查后公开”“一事一审”的工作要求,对拟公开的政务信息要依法依规做好保密审查,确保国家秘密信息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