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不能这样坑民工了
新华社北京3月27日电 “新华视点”今天播发的一组报道 ,原本是想追踪一下几个接收民工比较多的城市,落实取消民工7项收费的情况,没想到却追出了多年来一直靠农
民工养活着的一批名为“协管员”的“尴尬”。
情况是非常令人震惊的:一个小小的深圳市,一年仅为民工办个证,就从民工身上拿走了10亿元;武汉市一个小小的派出所,一年就可以从对民工的收费中,分到
100万元左右!
为了谋生,青壮年农民离乡背井,来到城市干那些城里人不愿干的、又苦又累、又脏又危险的工作,辛辛苦苦挣得的血汗钱,却要被迫拿出一部分养活城里成千上万
“管”他们的人,这太不公平了!如果我们把那些“协管员”比作“寄生虫”,可能对他们也不公平,但我们不得不承认,这种“收费管理模式”是对民工的一种剥削。
值得庆幸的是,国家针对这种坑农现象,作出了取消对农民工暂住费等7项收费的规定。这是一项实实在在减轻农民负担、增加农民收入的措施。它的意义还在于要为农
民争得一个公平就业的市场环境,不可低估。
我们注意到,各地对这项规定的执行态度是积极的,但大都使用了“暂停”字眼。“暂停”首先应当肯定的是“停”了,但不表明取消,这就有了几种可能:一种是暂时
取消,过一段时间像“还乡团”一样又卷土重来;另一种是变换形式,制造新的名目变相对民工收费……。事实上,有的地方已经有了变相收费的情况。这种“上有政策、下有对策”
的恶习,仍在蔓延。
用多收民工的钱来养活城市一部分人口,反映了一种对农民极不平等乃至于歧视农民的思想。这是长期以来决策主体过多地偏重城镇人口利益,忽略农民的利益所致。我
们欣喜地看到,一些政府部门已经意识到这个问题的严重性。事实上,在城市的工商税收中,包含着成千上万农民工辛勤劳动的贡献,因而对暂住人口管理的所需经费,没有道理再让
农民工负担。这是市场经济条件下“公平观念”的呼唤。一位研究人员说过这样一段话:市场经济是竞争经济,拉开差距是不可避免的,也就是说,市场经济无法做到“结果公平”,
但必须要做到“起点公平”,要给任何公民以自由竞争的机会,不能把这种机会只给一部分人而对另一部分人进行限制。如果真能从思想上、政策上平等对待农民,让城里人和乡里人
有个公平的起点,我们这个社会岂不更加美好,更加稳定!
最近,***、***将农业、农村、农民问题,提到了“关系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全局的首要问题”的高度。“三农”问题的要害之一,就是农村劳动力转移问题。
因而,解决对民工收费问题,绝不仅仅是个经济问题。我们真切地希望,解决对民工的收费问题能够成为解决农民就业问题的一个突破口,促进对农民观念、管理方式的转变,推进城
乡关系的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