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办公厅近日下发通知要求加快推进市级重点项目建设
青岛日报讯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环湾保护、拥湾发展”战略,加快推进市级重点项目建设,充分发挥重点项目带动作用,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市政府办公厅近日下发了《关于加快推进青岛市重点项目建设的通知》,要求各区市和市政府相关职能部门,进一步搭建全市重点项目服务平台,采取联合推进的方式,优化重点项目审批流程,协调解决重点项目推进中的突出问题,实现市级重点项目动态管理,提高在谈项目成功率和在建项目竣工率,确保项目按期投产,并切实发挥经济社会效益。
市级重点项目主要是投资强度300万元/亩以上、投资额1亿元人民币(或等额外币)以上,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要求,对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影响的项目(不包括政府投资项目)。主要包括四类:产业关联度大,能带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和行业技术进步的产业集群重大项目及配套项目;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高技术产业重点项目;城市重大基础设施、新农村建设、社会公共服务设施以及解决民生问题的重点项目;有利于经济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实施,环湾保护、拥湾发展及区市企业搬迁和县域经济发展的重点项目以及其他对经济社会有重要影响的项目。
据悉,我市还将建立市重点项目协调领导小组协调会议制度,解决项目推进中遇到的重大问题。相关部门业已最大限度地压缩了市重点项目规划、立项、用地、用海等前期手续办理时限,审批时限比原来缩短一半或三分之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