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注意关于有奖举报新冠肺炎疫情线索的通告
咸丰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指挥部
关于有奖举报新冠肺炎疫情线索的通告
(第21号)
为进一步有效控制疫情传播,充分发动广大群众参与疫情防控的积极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决定在疫情防控期间实行有奖举报。现将具体事项通告如下:
一、举报范围及奖励标准
1.凡举报发现疑似感染新冠肺炎人员,经医疗诊断属于确诊病例的,每例奖励举报人10000元;
2.凡举报发现疑似感染新冠肺炎人员,经医疗诊断属于疑似病例的,每例奖励举报人2000元。
二、举报方式
拨打县疫情防控指挥部电话:
071****2667,071****3687,071****2902
三、相关要求
1.多个举报人分别举报同一对象的,只奖励首个举报人;
2.对恶意举报、借机诬陷他人的行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3.对举报人的个人信息予以严格保密;对举报属实的,县指挥部办公室在被举报对象确诊之日起20日内兑现奖励;
4.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至疫情防控结束。
咸丰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0年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