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感市孝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孝南区爱时代生活超市毛陈店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核查
孝感市孝南区爱时代生活超市毛陈店在孝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其经营的香蕉经抽样检测,检验项目吡虫啉指标项目不符合GB 2763-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现将处置情况公示如下:
一、 2021年5月27日,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孝南区爱时代生活超市毛陈店经营的香蕉进行了监督抽检,检验结论,不符合GB 2763-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孝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检验报告后,于2021年6月29日上午9时30分送达该批次检验报告,并立即对流通环节启动核查处置工作,责令其停止销售当批次食品。同时,按照《核查处理工作要求》的有关要求,当事人已制定整改措施不合格原因,形成整改报告,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
二、孝南区爱时代生活超市毛陈店经营的香蕉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禁止生产经营下列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二)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重金属等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之规定。因当事人销售时有一票通及票据,在不知情的情况下销售,并及时纠正,且未造成不良影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食品经营者履行了本法规定的进货查验等义务,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进货来源的,可以免予处罚”之规定。2021年9月1日,孝感市孝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对当事人免予处罚。
三、发生原因及整改情况。发生原因:供货商为孝感市城区高年芳果业经营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420900MA4CHCG028,经营场所:孝感市城区沙沟农产品水果市场西制冰3间,法定代表人:高年芳。供货商提供了营业执照、采购小票,检验报告(勐腊海关综合技术中心2020/05/18),当事人采购回来直接上架销售,未做任何浸泡、添加加工行为,极大可能是养殖环节喷洒杀虫残留。个体整改情况:1.提高食品安全和主体责任人意识;2.购进食品是履行谁购进谁查验并坚决索取“一票通”;3.加强采购蔬菜的快速检测,首先筛选,把不合格的农副产品拒之门外。
特此公告。
孝感市孝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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