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2
按照《2022年湖北省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计划》和《2020年荆州市市场监管系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计划》有关要求,荆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荆州市食品药品检验所对荆州隆荆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腊肉”(商标:无、规格型号:计量称重、购进日期:2021年10月29日、生产日期:20211010)进行市级(DC)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荆州隆荆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腊肉”规格型号:计量称重、购进日期:2021年10月29日、生产日期:2021年10月10日。
(一)抽检基本情况
按照《2022年湖北省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计划》和《2020年荆州市市场监管系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计划》有关要求,荆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荆州市食品药品检验所于2022年1月17日对当事人荆州隆荆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腊肉”(商标:无、规格型号:计量称重、购进日期:2021年10月29日、生产日期:20211010)进行市级(DC)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经抽样检验,该食品“过氧化值(以脂肪计)”项目不符合GB2730-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腌腊肉制品》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经营环节。荆州隆荆商贸有限公司经营不合格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试行)》的规定,荆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执法局决定给予该单位行政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荆开综执食罚决〔2022〕1号。
(三)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经营环节。荆州隆荆商贸有限公司收到不合格检验报告后及时采取下架、召回、封存等食品安全风险控制措施,积极配合市场监管部门调查,制定更加规范的食品收货查验流程和制度,组织企业相关人员学习《食品安全法》、《食品采购索证索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目前该企业已经完成整改,通过荆州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的现场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