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河口市人民政府关于老河口市2020年度第15批次城市建设用地征收部分集体土地的通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精神,省人民政府批准老河口市2020年度第15批次城市建设用地[鄂政土批(襄)〔2020〕80号],征收仙人渡镇张岗村部分集体土地。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仙人渡镇张岗村部分集体土地4.67亩。(详见征地范围图)。
二、征收用途
土地用途用于仙人渡镇开闭所项目建设。
三、征收补偿标准
土地征收补偿标准按照《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湖北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鄂政发〔2019〕22号)执行。征收范围内土地保持现状,不得随意改变原有用途。自通告之日起,凡在上述征地范围内土地上抢建、抢插、抢种的地上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附着物一律不予补偿,并依法追究相关当事人的违规违法行为。
四、本批次征地范围涉及的农民可在60天内向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2021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