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宝应县卫生健康委员会核酸检测设备进口产品专家论证意见的公示
一、申请单位:宝应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二、采购项目名称:核酸检测设备3套,采购预算600万元。
三、论证专业人员意见
2020年9月16日,组织相关专家对采购进口产品进行了论证,专家组一致认为:
根据重大疫情防控救治建设核酸检测实验室要求,拟购置进口核酸检测设备3套(核酸提取仪3台、荧光PCR仪3台、生物安全柜3台),需满足以下性能:1、进口核酸提取仪性能稳定,故障率低;进口核酸提取仪提取效率高、温控精确;进口核酸提取仪生物安全防护效果好。 2、进口品牌荧光PCR仪主机性能稳定,故障率低;进口品牌荧光PCR仪反应速度快、温控精准、检测灵敏度高;进口品牌荧光PCR仪有定量分析软件,功能强大,满足各种实验要求。3、进口生物安全柜性能稳定,故障率低、防泄漏、生物安全防护效果好,期限内年检都能合格。鉴于目前国内同类产品不能满足需求,且此设备不属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明确规定限制进口产品,经论证建议购置进口产品。
以上仪器设备不属于《中国禁止进口限制进口产品目录》禁止或限制的产品。
四、论证专业人员信息(必须包括1名法律专家)
序号 专业人员姓名 专业人员职称 专业人员工作单位
1 张宏顺 副主任技师 宝应县人民医院
2 杨宝中 主任技师 宝应县人民医院
3 许小林 副主任技师 宝应县人民医院
4 余慧林 副主任技师 宝应县妇幼保健院
5 潘永峰 律师 江苏擎天柱(宝应)律师所
特此公示。如有异议,请于2020年 9月28日下午17:00 (公示7个工作日)前携书面材料与以下联系人联系。在该期限后提出的申请将不再受理。
联系人: 郭金龙 联系电话:0514-88869185
宝应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电话: 0514-88250290
申请单位:宝应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9月 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