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宝能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株洲宝能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电话:0731-28682775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株洲宝能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项目 |
建设地点 | 株洲市荷塘区红旗中路519号 |
建设单位 | 株洲宝能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南景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株洲宝能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投资500万元在株洲市荷塘区红旗中路519号建设株洲宝能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项目,主要从事汽车新车零售和汽车维修、清洗服务。项目总占地面积1600m2,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租赁办公楼装修为销售办公区、租赁厂房装修为售后维修区。项目经营规模为销售车辆300台/年,汽车维修、保养600台/年,喷漆50台/年、洗车服务1200台/年。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施工期环境影响简要分析 项目租用办公楼和厂房,无大型土建工程。施工期,主要对生产设备进行安装,其主要污染源为噪声和粉尘,由于施工期短、污染较小且发生在厂房内,故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2.营运期环境影响简要分析 ①大气环境影响分析及其措施结论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调漆、喷烤漆产生的有机废气和漆雾(颗粒物),焊接烟尘以及打磨工序产生的少量粉尘。调喷烤漆废气主要污染物为漆雾(颗粒物)、二甲苯、非甲烷总烃、TVOCs,通过“过滤棉+光氧催化净化器+活性炭吸附装置”集中处理后,最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本项目在车身打磨过程中会有极少量金属粉尘扩散到大气中;焊接烟尘由焊机自带烟尘处理系统处理后在车间排放。采取上述措施后,项目营运期各废气污染物均能做到达标排放。其中,二甲苯、非甲烷总烃、TVOCs能满足《表面涂装(汽车制造及维修) 挥发性有机物、镍排放标准》(DB43/1356-2017)表 1 标准限值,颗粒物能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 2 二级标准要求。同时由估算模式的预测结果可见,正常情况下,本工程二甲苯、TVOCs最大落地浓度出现均不到环境质量标准限值的1%。,因此对项目东南面居民点影响较小。 综上知,本项目废气处理措施合理,各污染物均能达标排放,不会对周围大气环境造成影响。 ②水环境影响分析及其防治措施结论 本项目污水主要是工作人员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工作人员生活污水进入化粪池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同时满足株洲市白石港水质净化中心进水水质要求,汇入市政污水管网,送株洲市白石港水质净化中心进一步集中处理。生产生产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达到GB26877-2011《汽车维修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间接排放要求,同时满足株洲市白石港水质净化中心进水水质要求,汇入市政污水管网,送株洲市白石港水质净化中心进一步集中处理。 ③噪声影响分析及其防治措施结论 项目运营期噪声源主要为干磨机、电焊机等设备,采取基础减震和厂房隔声、距离衰减等措施后厂界噪声可达《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 ④固体废物影响分析及其防治措施结论 本项目营运期主要固体废弃物包括一般固废和危险废物,其中一般废物包括生活垃圾、废金属和废橡胶等零部件、焊接烟尘、打磨粉尘、废砂纸和废抹布,危险废物主要为废油漆桶、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废紫外灯管、废机油、废机油桶、废遮蔽纸、废蓄电池和浮油与沉渣污泥。生活垃圾收集后,由城市环卫部门统一处置;除生活垃圾外的一般固废均回收利用处理;危险废物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采取以上措施后营运期产生的固体废物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
公众参与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