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国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提案办理情况
根据政协全国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办理全国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提案的实施意见》(政全厅发〔2016〕20号)的要求,我省对全国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提案办理工作进行了认真总结。全国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以来,我省共收到全国政协提案6件(主办1件、会办5件)。截至目前,所有提案已按要求全部办复完毕,办复率为100%;在办理过程中,均与委员进行了沟通,沟通率为100%;委员对办理和答复工作均表示满意。主要做法如下:
一、加强领导,明确办理责任。我省严格落实***、***和全国政协关于提案办理工作的各项任务和要求,不断加强组织领导,持续创新办理方式,严格实施考核问责,确保办理质效逐步提升。对于全国政协提案,我省将其全部纳入重点提案办理范围,通过省政府分管领导深入调研、直接督促,确保提案提出的合理意见得到采纳和落实,并转化为政府决策。同时,坚持“五定一包”(定责任领导、定责任部门、定责任人、定办理时限、定办理要求,包办理质量)办理工作责任制,使提案办理工作真正做到思想上有认识、日程上有安排、工作上有部署、措施上有保证。
二、强化沟通,形成工作合力。一方面,强化与办理单位的沟通协作。对由我省主办的,我们主动加强与会办单位的沟通联系,共同研究办理事项,共同商讨解决措施,努力形成工作合力。对由我省会办的,我们积极配合主办单位做好承办工作,要求省级相关部门积极与国家部委汇报沟通,结合贵州经济社会发展实际,提出针对性、可操作性较强的会办意见,并严格按照有关要求书面函告主办单位。另一方面,强化与委员的沟通协商。我省坚持“不沟通不回复,沟通到位再回复”。今年,对由我省主办的胡国珍委员提出的《关于将贵州侗乡大健康产业示范区作为国家级产业示范区建设发展的提案》(第4141号〈医疗体育类471号〉),在办理过程中多次与胡委员进行沟通,准确了解其真实意图和初衷,准确把握提案的内涵和本意,并充分听取对办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努力做到在沟通中增进理解,在协商中达成共识,提高委员对办理工作的满意度。
三、狠抓落实,突出办理实效。我省始终坚持问题导向原则,自觉把解决提案所提问题与落实国家决策部署、解决热点难点民生问题、完善我省政策措施相结合,通过深入基层调研,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努力推动办理落实。如,在办理王富玉委员提出的《关于加快乌江航道升级改造的提案》(第3079号〈工交邮电类254号〉)过程中,我省相关部门多次深入实地调研并对乌江航道提等升级改造工作进行专题研究。通过积极努力,目前,乌江431公里四级航道已打通并成功完成试航,8个港口15个500吨级泊位已建成,基本形成年通航能力达500万吨的乌江“黄金水道”。
四、公开结果,推进透明办理。今年,我省继续把做好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作为办理工作的重要内容,按照“先审查、后发布,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及时主动公开了经审查同意公开的办理复文。同时,不断完善公开平台,细化了贵州省人民政府网站“中国贵州”—“建议提案”—“全国建议提案”专栏设置,并增加了检索功能,使公开的内容更加全面具体,更加便于查找,更加适合发展需要。
每一件政协提案都倾注着政协委员对我省更好更快发展的关心和期望,提出的意见建议都是对我省工作的监督和鞭策,下一步,我们将坚持把提案办理作为发展协商民主、改进政府工作、提高履职能力、解决民生问题的重要抓手,把精力集中到挖掘问题根源上,把心思凝聚到解决具体问题上,把功夫聚积到推动办理落实上,以更加积极的态度、务实的作风和创新的举措,不断加强和改进提案办理工作,力求办理工作出特色、出水平、出成效,为促进贵州经济社会发展实现历史性新跨越,确保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