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使用省财政专项债券资金为农服务中心名单的公示
按照山东省供销社《关于使用财政专项债券建设为农服务中心项目的通知》、《山东省供销社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加强为农服务中心专项债券资金管理使用的通知》要求,威海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严格按照有关程序和规定,经商威海市财政局同意,拟安排宋村镇为农服务中心等5个为农服务中心使用为农服务中心专项债券资金(名单见***),为广泛听取意见,接受监督,现将拟安排使用省财政专项债券资金为农服务中心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18年10月19日—2018年10月25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向威海市供销社合作指导科反映。
监督电话:威海市供销社合作指导科063****1551
威海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2018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