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19年威海市知名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和企业产品品牌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区市农业农村局,国家级开发区农经局,南海新区农业海洋局:
为培育和打造具有较高知名度、美誉度和较强市场竞争力的农产品品牌,根据《威海市知名农产品品牌管理办法(暂行)》(威农字〔2018〕105号),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19年威海市知名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和企业产品品牌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标准
按照《威海市知名农产品品牌管理办法(暂行)》(威农字〔2018〕105号)评选标准执行。
二、推荐名额
原则上每区市(含开发区,南海新区)推荐上报区域公用品牌1个;文登区、荣成市、乳山市分别推荐企业产品品牌4个,环翠区、高区、经区、临港区、南海新区分别推荐企业产品品牌2个。市农业农村局将组织专家评审确定最终入围名单。
三、评选程序及时间安排
1.组织申报(8月23日-9月5日)。由各区市按照自愿、无偿、公正、公开、公平原则,严格把关,择优上报,重点推荐当地有影响力和代表性的农产品品牌。
2.组织评审(9月6日-9月15日)。市级组织有关专家进行评审。评审结果在威海农业信息网进行公示,接受群众咨询投诉。
3.名单发布(9月下旬)。经公示无异议后,市农业农村局公布2019年威海市知名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和企业产品品牌名单,颁发证书和授牌,实施动态管理。
四、其他要求
(一)品牌复核。请各区市对照《威海市知名农产品品牌管理办法(暂行)》(威农字〔2018〕105号)动态管理有关规定,对前两批威海市知名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和知名企业产品品牌提出复核意见。
(二)材料要求。各申报单位要严格按照威海市知名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申报书格式及要求(详见***1)组织申报材料,其中威海市知名农产品区域公用(企业产品)品牌评价指标申报材料须按照评价指标顺序,逐项逐条提供证明材料。符合扶贫条件的知名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和企业品牌,在同等条件下,将予以优先考虑。在行业内影响力大或对区域经济发展贡献大的可适当放宽条件。申报材料一式两份,胶装,A4纸双面打印。于9月5日前将申报材料报威海市农业局乡村产业科,同时将申报材料电子版和申报企业产品简介和电子照片发送至whsnyj@163.com。
联 系 人 :王大玮
联系电话:5231093
电子邮箱:whsnyj@163.com
***:1.威海市知名农产品区域公用(企业产品)品牌申报书样式
2.威海市知名农产品企业产品品牌申报单位情况汇总表
3.威海市知名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和企业产品品牌复核意见汇总表
***:***.docx
威海市农业农村局
2019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