渠县财政五个全面助推稳经济大盘提质增效
为积极应对当前形势,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渠县财政局深入学习贯彻全国稳经济大盘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按照中央、省、市相关要求,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更加坚决果断、科学精准地落实落细各项稳经济措施,全力以赴筑牢财政担当。
一、全面落实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一是按国家部署将批发和零售业,农、林、牧、渔业,住宿和餐饮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7个行业企业纳入按月全额退还增量留抵税额、一次性全额退还存量留抵税额政策范围;二是抓紧办理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留抵退税并加大帮扶力度,在纳税人自愿申请的基础上,集中退还存量留抵税额6月底前基本完成;三是加强退税风险防范,依法严惩偷税、骗税等行为。
二、全面加快财政支出执行进度。一是加快转移支付分配进度,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加大盘活存量资金力度,实施财政资金“三项清理”和绩效监控,提升资金周转使用效率,统筹使用收回资金,优先用于经济社会发展急需支持的领域;二是结合留抵退税、项目建设等需要做好资金调度、加强库款保障,确保相关工作顺利推进。
三、全面加速专项债券发行使用。一是按照省财政厅债券发行进度,6月底前完成2022年新增专项债券发行,力争8月底前基本使用完毕。2022年我县发行地方专项债券51900万元。其中:已发行32500万元,涉及11个项目均已完工,拨付债券资金32500万元,已发行未到位专项债券19400万元,预计6月发行到位,按照施工进度预计8月底前拨付到位;二是持续建立债券组合融资落实机制,实行年度专项债券组合融资项目清单管理,争取商业银行对符合条件的项目提供配套融资支持;三是加强债券可统筹资金使用,适度超前加快项目建设,避免“项目等钱”,结合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扩大支持的领域,积极储备一批新型基础设施、新能源等重大项目,争取获得更多支持。
四、全面加强政府性融资担保支持。一是鼓励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与银行机构开展“总对总”批量担保业务,对符合条件的交通运输、餐饮、住宿、旅游等行业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提供融资担保支持,合理分担贷款风险,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及时履行代偿义务,推动金融机构尽快放贷,不盲目抽贷、压贷、断贷;二是落实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业务降费奖补政策,支持融资担保机构进一步扩大实体经济领域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业务规模,降低融资担保费率,对单户担保金额500万元及以下的,担保费率原则上不超过1%,对单户担保金额500万元以上的,担保费率原则上不超过1.5%;三是组织成立渠县乡村振兴农业产业发展贷款基金,银行按照分险补偿金总额的8倍发放村社集体经济组织和农业产业经营主体贷款,成立小额信贷风险基金,银行按照10倍放贷额度支持中小微企业融资纾困。
五、全面加强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一是面向小微企业的价格扣除比例由6%-10%提高至10%-20%;二是政府采购工程要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根据项目特点、专业类型和专业领域合理划分采购包,积极扩大联合体投标和大企业分包,降低中小企业参与门槛;三是按照统一质量标准,将今年阶段性预留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份额由30%以上提高至40%以上,非预留项目给予小微企业评审优惠,增加中小企业合同规模。四是积极落实政府采购合同向金融机构担保模式,缓解中小微企业资金压力。
(拟稿:黄彧;审核:楚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