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高升乡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实施方案
切实抓好我乡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落实中央文件精神,围绕农业“两个千方百计、两个努力确保、两个持续走高”的目标任务,针对农产品质量安全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在食用农产品生产、收购、贮藏、运输环节,重点强化执法监管,严查大案要案,严厉打击非法添加和违规使用禁限用农兽药行为,进一步规范收运贮者行为,切实改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全面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和水平。
二、工作目标和任务
(一)目标。严格按照《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两高司法解释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在食用农产品种植养殖环节以及到进入批发市场、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的环节,围绕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实行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强化执法监管,严查大案要案,严厉打击非法生产、销售、使用禁用农业投入品和非法添加有毒有害物质等危害农产品质量安全的违法违规行为。通过整治,农产品及投入品生产经营者的质量安全意识明显提高,种养行为得到规范,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能力进一步增强,案件查处率达到100%,举报受理率达到100%,形成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全民参与、社会共治的良好局面。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稳中有升,努力确保全年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
(二)任务。重点检查农业投入品的销售和使用情况,确保我乡境内没有销售和使用禁限用农、兽药行为。如:甲胺磷等禁用农药、瘦肉精等禁用兽药,克百威、氧乐果、水胺硫磷、灭多威、三氯杀螨醇等限用农药。检查的重点区域是农资销售部门,种养大户、合作社等生产部门,以及运输大户、菜市场、超市等销售部门。同时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宣传,提高我乡农产品及农业投入品经营者和生产者的质量安全意识。
三、具体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为保障本方案顺利实施,乡政府将成立以乡主要负责同志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部门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将各项工作职责具体落实到人。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负责日常办公工作。如:收集、上传、下达相关信息,并定期组织相关成员开展巡查监管工作。
(二)加强市场执法检查力度。乡领导小组将定期组织相关人员或邀请相关执法部门加强检查监督,重点检查农资销售部门,杜绝禁用农、兽药销售行为,检查种养大户自行购买农资的质量是否符合要求,对发现有销售和使用禁用农、兽药行为,将进行没收,并报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从源头上消灭质量安全隐患。
(三)加强对生产环节的技术指导。重点指导农户进行安全生产,帮助其了解各类农、兽药的知识,合理使用各种农、兽药。尤其农产品外销的生产大户和合作社等,要定期进行检查其生产记录,及时制止违规生产行为。
(四)加强销售环节的市场检查。重点检查进入我乡销售的农产品,主要是菜市场、超市销售的各类蔬菜和畜禽产品,检测其是否有农残超标或是否含有禁用添加剂等。同时,在外销农产品上市季节,要定期进行抽检,确保检查范围覆盖到不同的区域、不同的大户、不同的批次。
(五)做好重大节假日期间的市场检查。在春节、五一、国庆、中秋等重大节假日期,要着重检查我乡菜市场、超市的农产品,确保节日安全。同时,对我乡居民在进行婚丧嫁娶等重大活动中,各村要负责将开展婚丧嫁娶的情况及时报乡领导小组备案,并加强监管,严防集体中毒事件的发生。
(六)加大案件查处力度。对在日常市场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严格进行查办,并加大处理力度。对涉及违法的经营行为,将坚决移交司法机关查办。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责任落实。农业服务中心、兽医站要把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纳入重要议事日程,重点抓好产前、产中的技术指导和安全检查工作,同时要配合工商、卫生院做好销售环节的市场检查工作。公安派出所要加大对违法生产行为的打击力度。各部门间要相互配合,共同协调。
(二)经费保障。根据上级工作要求,乡财政每年在公业务费当中安排1万元,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正常运转,
有效提高乡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能力和水平,更好地服务高升乡农业发展。
(三)建立奖惩机制。为促进此项工作卓有成效的开展,乡政府将严格兑现奖惩机制,对在工作中表现突出和做出重大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年终进行将优先评优,对在工作中推诿扯皮、敷衍了事的单位和个人将坚决进行通报批评,尤其是因工作失职造成重大安全事件的单位和个人,将建议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切实抓好我乡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落实中央文件精神,围绕农业“两个千方百计、两个努力确保、两个持续走高”的目标任务,针对农产品质量安全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在食用农产品生产、收购、贮藏、运输环节,重点强化执法监管,严查大案要案,严厉打击非法添加和违规使用禁限用农兽药行为,进一步规范收运贮者行为,切实改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全面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和水平。
二、工作目标和任务
(一)目标。严格按照《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两高司法解释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在食用农产品种植养殖环节以及到进入批发市场、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的环节,围绕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实行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强化执法监管,严查大案要案,严厉打击非法生产、销售、使用禁用农业投入品和非法添加有毒有害物质等危害农产品质量安全的违法违规行为。通过整治,农产品及投入品生产经营者的质量安全意识明显提高,种养行为得到规范,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能力进一步增强,案件查处率达到100%,举报受理率达到100%,形成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全民参与、社会共治的良好局面。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稳中有升,努力确保全年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
(二)任务。重点检查农业投入品的销售和使用情况,确保我乡境内没有销售和使用禁限用农、兽药行为。如:甲胺磷等禁用农药、瘦肉精等禁用兽药,克百威、氧乐果、水胺硫磷、灭多威、三氯杀螨醇等限用农药。检查的重点区域是农资销售部门,种养大户、合作社等生产部门,以及运输大户、菜市场、超市等销售部门。同时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宣传,提高我乡农产品及农业投入品经营者和生产者的质量安全意识。
三、具体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为保障本方案顺利实施,乡政府将成立以乡主要负责同志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部门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将各项工作职责具体落实到人。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负责日常办公工作。如:收集、上传、下达相关信息,并定期组织相关成员开展巡查监管工作。
(二)加强市场执法检查力度。乡领导小组将定期组织相关人员或邀请相关执法部门加强检查监督,重点检查农资销售部门,杜绝禁用农、兽药销售行为,检查种养大户自行购买农资的质量是否符合要求,对发现有销售和使用禁用农、兽药行为,将进行没收,并报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从源头上消灭质量安全隐患。
(三)加强对生产环节的技术指导。重点指导农户进行安全生产,帮助其了解各类农、兽药的知识,合理使用各种农、兽药。尤其农产品外销的生产大户和合作社等,要定期进行检查其生产记录,及时制止违规生产行为。
(四)加强销售环节的市场检查。重点检查进入我乡销售的农产品,主要是菜市场、超市销售的各类蔬菜和畜禽产品,检测其是否有农残超标或是否含有禁用添加剂等。同时,在外销农产品上市季节,要定期进行抽检,确保检查范围覆盖到不同的区域、不同的大户、不同的批次。
(五)做好重大节假日期间的市场检查。在春节、五一、国庆、中秋等重大节假日期,要着重检查我乡菜市场、超市的农产品,确保节日安全。同时,对我乡居民在进行婚丧嫁娶等重大活动中,各村要负责将开展婚丧嫁娶的情况及时报乡领导小组备案,并加强监管,严防集体中毒事件的发生。
(六)加大案件查处力度。对在日常市场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严格进行查办,并加大处理力度。对涉及违法的经营行为,将坚决移交司法机关查办。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责任落实。农业服务中心、兽医站要把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纳入重要议事日程,重点抓好产前、产中的技术指导和安全检查工作,同时要配合工商、卫生院做好销售环节的市场检查工作。公安派出所要加大对违法生产行为的打击力度。各部门间要相互配合,共同协调。
(二)经费保障。根据上级工作要求,乡财政每年在公业务费当中安排1万元,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正常运转,
有效提高乡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能力和水平,更好地服务高升乡农业发展。
(三)建立奖惩机制。为促进此项工作卓有成效的开展,乡政府将严格兑现奖惩机制,对在工作中表现突出和做出重大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年终进行将优先评优,对在工作中推诿扯皮、敷衍了事的单位和个人将坚决进行通报批评,尤其是因工作失职造成重大安全事件的单位和个人,将建议相关部门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