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年高淳区机关事业单位停车资源共享开放的公示
根据南京市政府推进停车资源共享工作的要求,高淳区持续推进本区停车共享工作。旨在利用机关企事业单位上下班潮汐错峰停车,通过有偿错时共享车位盘活停车资源,满足不同市民不同时段的停车需求,提升车位的利用率和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
一、共享开放范围
在首批开放21家机关企事业单位,352个共享车位的基础上,本次开放共28家机关企事业单位,259个共享车位。市民可通过“宁停车”APP,查阅共享停车点泊位数量、具体位置、收费标准等信息,并进行电话报名预约,具体共享停车点位信息见附表。
2022年参与错时共享机关事业单位 | ||||
序号 | 开放单位名称 | 场地位置 | 共享车位数 | 报名电话 |
1 | 高淳区桠溪街道永宁村村民委员会 | 高淳区桠溪街道前进街68号 | 8 | 139****8904 |
2 | 高淳区桠溪街道农村产权交易中心 | 高淳区桠溪街道桠云路68号附近 | 8 | 181****1080 |
3 | 高淳区桠溪街道桠溪村民委员会 | 高淳区桠溪街道红梅北路 | 14 | 181****5182 |
4 | 高淳区古柏街道江张村村民委员会 | 古柏街道江张村村民委员会 | 8 | 152****5238 |
5 | 高淳区古柏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 高淳区古柏街道游山路8号 | 8 | 180****2042 |
6 | 高淳区古柏街道韩村村民委员会 | 高淳区古柏街道韩村韩东1号 | 8 | 133****5323 |
7 | 高淳区人民政府古柏街道办事处 | 高淳区古柏街道韩村集镇振兴路8号 | 16 | 139****9146 |
8 | 高淳区漆桥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 高淳区漆桥街道漆桥西路59号 | 8 | 153****6878 |
9 | 高淳区漆桥街道漆桥村村民委员会 | 高淳区漆桥街道漆桥西路112号 | 8 | 152****3515 |
10 | 高淳区漆桥街道综合治理指挥中心 | 漆桥街道河滨路1号 | 8 | 180****24*** |
11 | 高淳区固城街道办事处(固城司法所) | 高淳区固城街道人民南路38号 | 8 | 138****6798 |
12 | 高淳区固城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 高淳区固城街道人民南路78号 | 8 | 152****5666 |
13 | 高淳区固城街道漕塘农贸市场 | 高淳区固城街道漕塘集镇907县道漕塘农贸市场旁 | 8 | 152****5666 |
14 | 高淳区淳溪街道薛城村村民委员会 | 高淳区淳溪街道薛城村临城街29号 | 12 | 139****6707 |
15 | 高淳区淳溪街道花奔村村民委员会 | 高淳区淳溪街道花奔村孙家229号 | 8 | 159****2571 |
16 | 高淳区淳溪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 高淳区淳溪街道镇北路29号 | 8 | 138****4703 |
17 | 高淳区砖墙镇木樨村村民委员会 | 高淳区砖墙镇木樨村夏家600号 | 8 | 151****7766 |
18 | 高淳区砖墙镇仙圩村村民委员会 | 高淳区砖墙镇仙圩村俞家600号 | 8 | 139****5678 |
19 | 高淳区砖墙镇港口村村民委员会 | 高淳区砖墙镇港口村港口600号 | 8 | 138****5066 |
20 | 高淳区阳江镇人民政府财政所 | 高淳区阳江镇永和路8号 | 8 | 138****8290 |
21 | 高淳区阳江镇综合行政执法局 | 高淳区阳江镇永和路5号 | 8 | 132****9566 |
22 | 南京市国土资源局高淳分局阳江国土资源所 | 高淳区阳江镇永和路8号 | 8 | 138****5056 |
23 | 高淳区东坝街道游子山村村民委员会 | 高淳区东坝街道游子山村慢城南路6号 | 8 | 180****8061 |
24 | 南京市公安局高淳分局东坝派出所 | 高淳区东坝街道游子山路9号 | 8 | 139****8194 |
25 | 高淳区东坝街道综合行政检查执法大队 | 高淳区东坝街道游子山路1号 | 10 | 138****0177 |
26 | 南京市公安局高淳分局交警大队 | 高淳区淳溪街道汶溪路163号 | 15 | 138****2389 |
27 | 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高淳分局 | 高淳区淳溪街道宝塔路267号 | 11 | 135****3768 |
28 | 南京市高淳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 高淳区淳溪街道汶溪路1号 | 13 | 139****5851 |
二、共享停车位开放对象
高淳区居民;7座以下(包含7座)小型客车。
三、开放时间
工作时间:18:30--次日07:45;周末、法定节假日(前一日18:30至周末、节假日次日07:45)及以权属单位公告为准。
四、收费标准
按照高淳区价格主管部门核准为准。
五、办理程序
1.申请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房产或租赁证明、驾驶证、行驶证、单位工作证明及无犯罪记录证明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开放共享单位申请。
2.泊位供应单位对申请人提交的有关材料予以审核。经审核通过的,确认为共享服务对象。如申请数量多于共享泊位数量,按照优先规则及公开抽签形式,确定共享服务对象。
3.共享服务对象应与泊位供应单位签署停车共享协议。
六、相关要求
1.申请人须长期居住在高淳区,一户、一套房产、一辆车在全区范围内原则上只允许申请一个共享泊位,时效为1个季度。
2.居住小区及周边无固定泊位、所在居住小区已对外实行共享、无共享停车违规记录的申请人优先。
3.车辆须注册在申请人名下,停放车辆牌照须与申请车辆一致。
4.车辆停放须服从泊位共享单位管理及相关防疫规定。
5.提供虚假申请信息或违反共享协议累计达到3次的,取消共享资格且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
6.相关要求以协议约定为准。
南京市高淳区停车资源共享工作推进小组办公室
2022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