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唯一一家苏家屯区被评为第三批全国农村集体产权改革试点典型地区
沈阳市唯一一家!
苏家屯区被评为第三批全国农村集体产权改革试点典型地区
2021年12月20日,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下发通知《关于开展学习第三批全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典型经验活动的通知》(农办政改〔2021〕8号),苏家屯区被评为第三批全国农村集体产权改革试点典型地区,也是沈阳市唯一一家获此殊荣的区县。
12月31日,记者在农业农村部办公厅下发《关于开展学习第三批全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典型经验活动的通知》获悉,苏家屯区被评为第三批全国农村集体产权改革试点典型地区,也是沈阳市唯一一家获此殊荣的县区。
为做好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苏家屯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决策部署,构建起纵向贯彻落实、横向协调配合的组织领导工作体系,从组织领导、人员配备、工作经费等各方面予以重点保障。
苏家屯区把握改革方向,坚持试点先行,统筹推进改革。2017年8月,苏家屯区2个村被确定为省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村。2018年年末,该区清产核资工作全部完成。全区农村集体资产总额为83390万元(其中经营性资产7687万元),比清查前增加8494万元。同时建立健全制度,实行集体资产管理制度化。
为健全集体经济组织,苏家屯区积极开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赋码工作。2019年11月,该区196个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全部取得了登记证书,获得了法人主体地位。同时,25个试点村率先启动村社分离,增强集体经济治理功能,强化政策扶持,大力发展农村集体经济。
与此同时,该区各村积极发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功能作用,根据本村特点、资源优势等发展了设施大棚、光伏发电、林下养狮白鹅、秸杆收集处理、种植红辣椒、养殖冬虫草、果蔬加工、养牛、购置物业以及旅游公司等多种形式的村集体经济发展项目。截至目前,苏家屯区扶持壮大村集体经济25村,全区累计投入扶持资金1910万元,预计年收益100多万元,村级经济实现了“强身健体”。
文 | 区委宣传部 孙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