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宣传活动
6月1日,我国首部湿地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正式施行。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湿地保护相关政策,6月7日,我区组织民间林长到遥墙街道小李家蓄滞洪区及稼轩广场开展《湿地保护法》实施暨民间林长宣传活动。
活动现场,民间林长们向往来群众发放《湿地保护法》手册和宣传彩页,讲解湿地生物生态保护典型案例,交流生态环境保护常识,并就湿地保护等具体内容进行了法治宣传,增强了人民群众的湿地保护意识,营造了生态、绿色、和谐的社会环境。
湿地是地球上具有多种功能的独特生态系统,有“地球之肾”的称号。具有涵养水源、净化水质、调蓄洪水、调节气候和维护生物多样性等重要生态服务功能。健康的湿地生态系统对维护国家生态、粮食和水资源安全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
下一步,我区将继续以“林长制”为抓手,积极探索“民间林长+”的生态保护新模式,通过丰富多彩的主题活动,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环境保护的浓厚氛围,为全区黄河流域高质量发展贡献生态力量。(建设管理部)
编辑: 朱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