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德区机关服务中心合同员工招聘公告
因工作需要,顺德区机关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合同员工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条件要求
1.招聘岗位:保安员。
2.招聘条件要求:顺德籍退伍军人,28周岁以下(以2011 年7 月30 日划线计算),高中以上文化程度,身高170CM以上,身体健康,能适应招聘岗位正常工作,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优良,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招聘相关事项
(一)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2011年7月19日—21日,上午9:00-12:00时,下午2:30-5:00时,节假日除外,报名者须带备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明、相关资格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蓝底大一寸彩色免冠近照两张。报名咨询电话22833896。
报名地点:由应聘者本人到区机关服务中心保安部(区行政大楼东桥侧)报名。
(二)考试方式
对应聘者的资料进行审核,对符合资格者发放准考证,根据岗位实际情况进行面试及岗位技能测试。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主要内容:对应聘本岗位的认识、如何解决本岗位遇到的问题、怎样做好本岗位工作等。
岗位技能测试内容:应聘本岗位的基本技能、操作程序、实操能力等。
考试结束后,按面试成绩占40%,岗位技能测试占6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
(三)体检和考核
根据综合成绩将分数从高至低排序,确定招聘人选,按招聘岗位人数1:1比例组织体检。对体检合格的考生,按规定进行考核。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可依次递补人选。
(四)公示聘用。对体检、考核合格的考生,由区机关服务中心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经公示无异议或反映问题不属实的,按有关规定予以录用。公示中发现问题的,可依次递补。
(五)公布入选对象。根据公示情况,由区机关服务中心确定聘用对象,并在顺德区人民政府网、顺德电子政务平台公布聘用者名单。
三、入职手续
确定录用的人员按照《顺德区机关服务中心员工手册》
规定办理入职手续,由区机关服务中心与其签订劳动合同。
四、薪酬待遇
入职后薪酬待遇按照《顺德区机关服务中心合同制员工薪金待遇标准》执行。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薪酬按月薪的80%标准计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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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顺德区机关服务中心合同员工招聘报名表
顺德区机关服务中心
二○一一年七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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