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顺德区勒流镇新力彩印厂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根据佛山市顺德区勒流镇新力彩印厂的申请,
一、项目基本情况
本项目位于佛山市顺德区勒流街道勒流工业四路24号,项目从事包装装潢印刷品、其他印刷品印刷;塑料薄膜制造。验收时,该项目现有实际生产规模为:凹版印刷机2台、复合机2台、制袋机10台、分切机3台、挤出机2台、冲床2台、覆膜机3台、手动封口机10台、混料机1台、熟化室2个。本次验收针对项目现有实际规模进行验收。
二、环保执行情况
该项目生产过程中印刷、复合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经UV光解+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排气筒高空排放,废气治理设施处理能力为/小时。该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各类危险废物经收集、规范贮存后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三、验收监测情况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生产负荷达到设计生产能力75%以上,符合验收监测要求。经监测,有组织废气排放符合《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5-2010)表2排气筒VOCs排放限值II时段标准,无组织废气排放符合《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5-2010)表3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厂界环境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为了体现公开、公正和民主监督的原则,现对该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检查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至,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信息有异议的,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等多种形式反映问题,我分局将对所反应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并作为环保验收依据之一。
受理单位:顺德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勒流分局
联系地址:顺德区勒流街道建设西路110号(邮政编码:528322)
电话:0757-25568022
传真:0757-25534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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