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南我县一季度发放重点优抚对象生活补助资金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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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7月18日发表
灌南县全面实现所有优抚对象抚恤补助金的社会化发放,保证了抚恤补助资金按月及时发放到优抚对象手中。第一季度对“三属”、复员军人、残疾军人、伤残人员、参战涉核共800人发放生活补助金5***万元,基本保证了优抚对象日常生活的需要。
同时,将优抚对象的各项数据信息全面、准确、及时地录入优抚信息管理系统,新增人员、自然减员以及优抚对象本身情况发生变化的,及时在优抚对象数据库中进行更新。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确保资金发放“阳光运行”,确保“不漏一户、不错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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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01 19:43:01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