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8年度总部企业奖励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企业:
接区经济促进局通知,根据《顺德区加快发展总部经济暂行办法(之一)》(下称《暂行办法(之一)》)精神,2008年度总部企业奖励申请工作现已开始,请符合条件的总部企业申报总部企业奖励资金及总部企业高级管理人员管理创新奖励资金。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资格
在2008年经区政府认定,符合《暂行办法(之一)》规定的总部企业(名单见***1)。
容桂:
广东格兰仕集团有限公司
海信科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万和集团有限公司
广东德美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环球制药有限公司
二、提交材料
申请总部企业奖励,需提交下列材料(纸本申请文件两套及电子文档一套):
1.《顺德区总部企业奖励申请表》(***2);
2.《顺德区总部企业奖励申请信息表》(***3);
3. 《顺德区总部企业纳税审核表》(***4,每个纳税主体分别填报);
4.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总部企业(合并下属企业)2007年度及2008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5. 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三、请各企业务必于
***1、2、3、4请《***》
容桂经发办
2009年11月6日
***.rar (文件大小:19.51 KB)
总部认定办法.rar (文件大小:526KB)
[本帖由 郑志萍 最后编辑于 09-11-12 1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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