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良街红岗股份合作经济社(大墩小组)大墩三街及综合楼等4宗资产出租项目成交结果公示
顺德区大良街道农村集体资产交易成交结果公示
根据《大良街道农村集体资产公开交易管理实施细则》的规定,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红岗股份合作经济社(大墩小组)委托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良分中心对大墩三街及综合楼等4宗资产出租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竞投。竞投会议于2016年6月27日上午09:15举行,经公开竞投,确定以下单位(个人)为竞得人:
标 段 | 项目名称 | 租期 | 竞投底价 | 竞得价 | 竞得人 |
1 | 大墩三街3号厂房出租项目 | 10年 | 首月每平方米租金8.00元 | 首月每平方米租金8.00元 | 广东优创汇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2 | 广珠路段4-2号地1-7号商铺出租项目 | 5年 | 首月每平方米租金40.00元 | 首月每平方米租金40.00元 | 广东优创汇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3 | 甘源五街4号厂房出租项目 | 10年 | 首月每平方米租金8.00元 | 首月每平方米租金15.00元 | 孔铭佳 |
4 | 大墩三街综合楼1号商铺出租项目 | 5年 | 首月每平方米租金48.00元 | 首月每平方米租金48.00元 | 吴绍基 |
本公示自2017年6月28日上午8:30起至2017年7月4日下午 17:30 止。
特此公示。
招标单位: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红岗股份合作经济社(大墩小组)
联系电话:22623112
地 址:大良街道红岗公园路8号
投诉受理单位:大良街道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审核二室
联系电话:22316531
地 址:顺德区大良街道县东路16号五楼
日 期:2017年6月28日
说明:
异议的提出和受理:如对本公示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截止时间前向有关招投标监督部门提出书面意见。反映意见人是法人的,意见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其他组织或个人的,意见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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