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山县在宜宾市县(区)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第三方评估中获总评分全市第一
近日,从四川省教育评估院关于反馈2021年对宜宾市县(区)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第三方评估报告获悉:2021年屏山县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总评分89.32分,位列全市10个县(区)第一名。
从指标体系的九个评价重点看,屏山县获三项第一,两项第三。其中,屏山县人民政府在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得分率84.13%,名列第一;加强校园安全工作得分率100%,并列第一;巩固教育系统意识形态阵地重点任务落实得分率89.33%,名列第一;打造良好教育生态得分率97.91%,名列第三;依法治教、依法治校和学校规范管理得分率90.91%,名列第三。
从38个评价要点看,屏山县获满分要点18个,全市第三;评分高于全市平均分评价要点数31个,全市第一;全县落实“建立区县党委、政府领导联系学校制度,‘领导干部上讲台’制度化、常态化”“学校执行‘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健全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等12个方面的经验做法入选评价报告的典型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