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蓝宇阳光饮料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佛山市蓝宇阳光饮料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佛山市蓝宇阳光饮料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19年5月20日至5月26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同福路10号区行政服务中心五楼环保窗口 邮 编:528100 联系电话:0757-87732030 传 真:0757-87730026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该审批直接涉及其重大利益关系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以书面形式提出听证申请。 | |
项目名称 | 佛山市蓝宇阳光饮料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
建设单位 | 佛山市蓝宇阳光饮料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佛山市三水中心科技工业区西南园B区105-5号之二F2 |
环评机构 | 重庆丰达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项目位于佛山市三水中心科技工业区西南园B区105-5号之二F2,项目占地面积为13333.4平方米,建筑面积为7800平方米。项目总投资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万元。主要从事植物蛋白饮料及果汁类饮料加工生产,年产植物蛋白饮料80万箱,果汁类饮料20万箱。项目劳动定员25人,在厂内住宿不设厨房,年工作300天,两班制,每班8小时。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项目生产废水83.3吨/日(24490吨/年),经处理达到达到金本污水处理厂的进水浓度后,排入金本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项目生活污水产生量为540吨/年,经处理后达标后排入金本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2、项目杀菌工序的蒸汽由园区供热管网提供;加强车间通风,项目喷码工序产生的VOCs排放浓度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5-2010)表3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的要求。 3、合理布局厂房和设备,产生震动和噪声的机械设备,要采取隔音、消声和减振处理措施;项目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4a类区标准。 |
2019年5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