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交通运输和城市管理局关于佛山市三水区建筑渣土管理试行办法的公示
区交通运输和城市管理局关于《佛山市三水区建筑渣土管理试行办法》的公示
各有关单位:
根据《佛山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加强我市建筑渣土运输管理的指导意见》(佛城管委办函〔2014〕44号)文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我局制定《佛山市三水区建筑渣土管理试行办法》(详见***),在佛山市三水区政府网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12月15日—12月21日。
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可以提出书面意见。单位意见必须加盖公章,个人意见必须署明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和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佛山市三水区园林路29号数字城管指挥中心
(邮编:528100)
咨询电话:0757-87911234
***:《佛山市三水区建筑渣土管理试行办法》
三水区交通运输和城市管理局
2014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