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三水区妇幼保健院2011年招录工作人员公告
佛山市三水区妇幼保健院
2011年招录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三水区事业单位公开招录工作人员实施细则》(三府办〔2009〕6号文)精神,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招聘单位名称和岗位数量
佛山市三水区妇幼保健院招录30名工作人员,详见《佛山市三水区妇幼保健院2011年招录工作人员一览表》。
二、招聘条件
1、基本条件:
(1)拥护***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
(2)廉洁奉公,品行端正,具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3)基础理论扎实,工作成绩优良,具有较强的分析解决问题能力与组织协调能力;
(4)具有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工作经历、能力与学历要求;
(5)身体健康。
2、具体条件见下表。
佛山市三水区妇幼保健院2011年招录工作人员一览表
岗 位 | 人数 | 学历 | 招聘对象 | 专 业 | 其它资格条件 |
临床医师 | 17 | 本科及 以上学历 | 应届毕业生/社会人员 | 临床医学 专业 | 社会人员需通过执业资格考试及35周岁以下 |
影像医师 | 2 | 本科及 以上学历 | 应届毕业生/社会人员 | 医学影像学专业 | 社会人员需通过执业资格考试及35周岁以下 |
麻醉医师 | 1 | 本科及以上学历 | 应届毕业生/社会人员 | 麻醉学专业 | 社会人员需通过执业资格考试及35周岁以下 |
检验师 | 1 | 本科及以上学历 | 应届毕业生/社会人员 | 医学检验学专业 | 社会人员需通过执业资格考试及35周岁以下 |
口腔医师 | 1 | 本科及以上学历 | 应届毕业生/社会人员 | 口腔医学 专业 | 社会人员需通过执业资格考试及35周岁以下 |
妇幼医师 | 2 | 本科及以上学历 | 应届毕业生/社会人员 | 妇幼专业 | 社会人员需通过执业资格考试及35周岁以下 |
护士 | 2 | 本科及以上学历 | 应届毕业生/社会人员 | 护理学专业 | 社会人员需通过执业资格考试及35周岁以下 |
药师 | 2 | 本科及以上学历 | 应届毕业生/社会人员 | 药学专业 | 社会人员需通过执业资格考试及35周岁以下 |
职员 | 1 | 本科及以上学历 | 社会人员 | 人力资源 管理 | 30周岁及以下 |
职员 | 1 | 本科及以上学历 | 社会人员 | 生物医学 工程 | 30周岁及以下 |
说明:1、应届毕业生指2011年在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的毕业生(含2009年、2010年办理了暂缓就业且未就业的毕业生),社会人员指除应届毕业生外已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2、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接受报名的第一天。
三、报名时间、地点和所需的证件、材料
在区编办和区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局网站发布招录公告,接受报名。
报名时间:2011年3月14日至19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2:30至5:30)。
报名地点:三水区妇幼保健院人事科(三水区西南街道康乐路10号六楼);
报名者须提供材料如下:
1、应届毕业生:本人的身份证(或户口簿)、《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及近期1寸彩照4张、《学生证》等材料。
2、社会人员:本人的身份证(或户口簿)、毕业证、执业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执业考试成绩证明)及近期1寸彩照4张等材料。
区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局、区妇幼保健院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初审,符合条件者填报《佛山市三水区妇幼保健院招录工作人员报名表》,报区编办审核同意后由区妇幼保健院发给准考证。
四、考试的科目、方法和时间、地点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内容包括相关专业技术知识和公共基础知识,满分100分,笔试工作由区妇幼保健院组织实施,笔试成绩及排名在区编办和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网站上公布。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对象从笔试成绩依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考职位和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工作由区妇幼保健院组织实施,区妇幼保健院抽调专业人士、专家组成7人面试考官进行面试(时间另定)。面试成绩单现场发给考生。
笔试和面试工作由区纪委、区编办和区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局监督。
笔试、面试成绩按4:6比例合成总成绩,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考生总成绩及排名在区编办和区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局网站公布。
1、招聘监督组
组 长:黄乃扬
成 员:李平耀 唐雁云
2、面试工作领导组
组 长:吴兰祺
副组长:陈维强
成 员:卢 玲 姚伟平 李灿军
(1)工作人员及分工:叶煊华(计分员)
何昊霖(核分员)
罗宇飞(计时员)
(2)面试组考官成员:7人专家组。
2、考试、面试地点
笔试地点、时间:具体另定;
面试地点、时间:区妇幼保健院六楼小会议室(时间另定)。
五、体检
体检工作由区妇幼保健院组织。体检标准按照粤人社发〔2010〕382号文件规定执行。区人民医院定为体检单位。体检对象从总成绩合格者中依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岗位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不合格的,从总成绩合格的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考察
由区妇幼保健院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考察程序及要求按照粤人社发〔2010〕276号文件规定执行。
七、公示
根据报考者的考试、体检、考察结果,择优确定拟聘工作人员,在区编办、区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局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八、聘用
对通过上述程序合格的人员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九、要求
1、招聘单位工作人员要求严格执行有关回避的规定,对违反纪律的,将予严肃查处。
2、要严肃招聘工作纪律,对公开招聘工作中的违纪行为,群众有权向各级党组织、人事部门、纪检监察部门检举、申诉;纪检监察部门对群众的检举、申诉和控告负责受理和查处。
3、招聘工作的所有环节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自觉接受群众监督,严禁暗箱操作。
4、凡接触试题、试卷的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试题。对于造成泄密事故的责任人要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5、对违反招考纪律、弄虚作假者,视情况轻重,分别作出取消考试资格、取消录用资格的处罚。
佛山市三水区妇幼保健院
2011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