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荷韵水轩花园A区总平面规划方案修改批前公示的通告
佛自然资明告〔2019〕110号
关于荷韵水轩花园A区总平面规划方案修改批前公示的通告
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本局对位于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专业市场内的拟建设项目荷韵水轩花园A区总平面规划方案修改进行批前公示,欢迎公众提出宝贵意见,具体事项如下:
一、申请单位: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高明支行
二、项目名称:荷韵水轩花园A区
三、修改情况:建设单位申请在2014年6月26日审批通过的总平面基础上,对规划方案进行调整,主要内容如下:
由于建设单位名称变更,总平面图的建设单位相应变更,由广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高明支行变更为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高明支行。
四、方案情况:
用地面积7333.33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2333.5平方米,基底面积2198.01平方米,计容积率建筑面积16132.74平方米, 容积率2.2,建筑密度29.98%,绿地率35.18%。方案各项技术指标、建筑间距及退让符合《佛山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5年修订版)的相关要求。(详见附图)
五、公示时间:2019年4月12日—2019年4月23日
六、公示地址:项目建设现场
七、公示网站: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gaoming.gov.cn/)
八、建言渠道反馈方式:
1.信函:请邮寄至“佛山市高明区竹园路19号 佛山市自然资源局高明分局”,邮编:528500。
2.电子邮箱:gmghfdz@163.com
3.联系电话:0757-88635875
4.有效反馈意见时间:公示期间,逾期视为放弃。
5.有效反馈意见方式:信函及电子邮件,并必须留下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及反对的理由,如果认为申请事项关系个人重大利益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反馈意见信息不准确或不完整造成无法及时进一步核对有关情况的视为无效意见。有效的反馈意见,将作为行政许可的参考。
佛山市自然资源局高明分局
2019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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荷韵水轩花园A区_t3_t3-Model.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