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明区更合镇粤中纵队纪念馆布展环境改造提升工程(2016年)邀标公告(第二次)
一、项目名称: 核准编号: | 高明区更合镇粤中纵队纪念馆布展环境改造提升工程(2016年)(第二次) GHZ2016044号 |
二、项目概况: | 1、招标单位:高明区更合镇宣传文体办公室 2、项目名称:高明区更合镇粤中纵队纪念馆布展环境改造提升工程(2016年)(第二次) 3、项目地址:佛山市高明区更合镇 4、建设规模:本工程为高明区更合镇粤中纵队纪念馆布展环境改造提升工程(2016年)施工,预算投资约为14.93万元。 5、工期要求: 40个日历天 6、承包方式:施工总承包 7、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
三、投标人报名的要求: |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本招标项目不接受以联合体形式投标; 2、投标人的企业经营范围须包括:广告设计制作或形象策划等相关内容; 3、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并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 |
四、请报名的单位带齐以下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对照)和资料(按以下顺序装订成册): |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 2、营业执照副本(A4复印件); 3、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本企业所在地近半年的社保证明复印件(社保证明要求为投标单位注册地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与投标单位一致的社保证明,A4复印件); 4、投标申请人关于本项目的详细联系方式(单位名称、地址、联系电话、传真、邮编、移动电话、电子邮件)。 以上资料复印件均需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凡报名时未按上述要求提供全部报名资料或不能提供原件核对对照的,当作自动放弃。自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投标人应保证其提供的联系方式(联系人的电话、传真)一直有效,以保证有关函件(补遗书、澄清等)能及时通知投标人,并能及时反馈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
五、报名的时间和地点: | 时间:2016年6月22日至6月24日上午9:00—11:30, 下午14:30—17:00。节假日除外,逾期不再受理。 地点:佛山市高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更合镇分中心 联系人:麦*** 联系电话:0757—88849326 招标文件每份售价100元,光盘100元(由招标代理公司收取),售后不退。 招标单位:高明区更合镇宣传文体办公室 联系人:何先生 联系电话:0757-88844468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展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何*** 联系电话:0757-88630279 |
佛山市高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更合镇分中心
2016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