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保障监察文书送达公告
劳动保障监察文书送达公告
广东亿龙新材科技有限公司:
我局查处广东亿龙新材科技有限公司,共拖欠100名员工2016年9月至2017年4月份不同程度的工资合计240万元人民币一案,因我局无法联系到你单位签收相关执法文书,依照《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本局的《履行行政决定催告书》(明人社监字[2017]第1号),催告你单位自本公告送达之日起10日内履行催告书确定的义务:
催告书要求你单位必须在期限内依法支付100名员工被拖欠的全部工资,逾期不支付我局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三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佛山市高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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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版)亿龙新材科技有限公司履行行政决定催告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