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佛山市高明区污水处理厂建设联席会议组成人员的通知
明府办〔2010〕84号
关于调整佛山市高明区污水处理厂建设
联席会议组成人员的通知
各镇政府、街道办,区政府有关部门、直属有关单位:
鉴于区污水处理厂建设联席会议部分组成人员工作变动,经区政府研究,同意对该机构的组成人员作相应调整。调整后的组成人员如下:
第一召集人:余明开(副区长)
召 集 人:赖焕明(区政府副秘书长)
臧继炎(区水务局局长)
成 员:陈 辉 (区纪委常委)
徐祖明(区水务局副局长)
蔡子强(区环保局副局长)
颜惠能(区发展改革局副局长)
李宝辉(区财政局副局长)
杜伟南(区城市综合管理局副局长)
梁栋柯(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周维兴(国土资源分局副局长)
杨航军(城乡规划分局副局长)
严杰丰(沧江工业园区管委会副主任)
刘烜业(西江新城建设管委员会副主任)
叶东辉(荷城街道办副主任)
刘剑锋(杨和镇副镇长)
严海锋(明城镇党委委员)
陈水雄(更合镇副镇长)
戴伟东(区府办督查科科长)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区水务局,负责日常具体工作,办公室主任:徐祖明(兼),联系人:苏海莹,电话:88212066,传真:88212026。
二○一○年五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