迅速响应全力清查13个铬超标药品
4月16日,接到《关于立即暂停销售使用媒体曝光的13个铬超标产品的紧急通知》(佛食药监通〔2012〕79号)文件后,我局迅速响应,采取行动,力争最短时间内让问题药品下架。
一是执法人员立即前往辖区6家药品批发企业,检查是否有媒体曝光的问题药品的销售和库存情况。
二是即时通过信息平台、电话等形式通知区属各医疗机构和药品批发、经营企业,要求各单位立即进行自查,如发现有媒体公布的13个铬超标问题药品,立即下架。
三是建议医疗机构临床使用和药品批发、经营企业销售同品种同厂家的其他批号的药品时,要密切观察用药反应,一旦发现异常,要立即暂停使用销售,并按规定及时报告药品监管部门。同时要求药品批发、经营企业将同厂家同品种不同批号的库存产品情况报我局备案。
四是要求各医疗机构和药品经营企业如曾经使用或经营过媒体公布的13个铬超标产品的,必须妥善保存使用销售的相关记录,保证药品信息可追溯。
经核查,我辖区药品批发、零售企业未发现媒体公告的同批次问题药品。但个别药店经营同厂家同品名但不同批次的药品,我局已责令企业对这类药品进行下架并封存。(药械安监科 李竹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