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南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2019年第16期)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18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19年第44期)》,涉及我区2家生产经营企业(单位),现将该批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 经营者广东华南通商贸发展有限公司黄岐分公司经营的吉发墨鱼
广东华南通商贸发展有限公司黄岐分公司销售的标示为吉田县吉发食用菌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2019年07月15日生产、规格为250克/袋的吉发墨鱼,N-二甲基亚硝胺项目实测值为48.4,标准指标为≤4.0,检验结论:N-二甲基亚硝胺项目不符合GB 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的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工业研究所有限公司(广东省质量监督食品检验站)。
2019年9月9日,佛山市南海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向该店送达了该监督抽检不合格报告。经调查,该店从吉田县吉发食用菌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进货,共计采购吉发墨鱼10包,对外销售0包。由于现场检查时,未发现监督抽检不合格批次的吉发墨鱼,无法进行抽样。执法人员责令该店立即停止经营监督抽检不合格的食品,并对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进行召回。该店已停止经营监督抽检不合格的食品。佛山市南海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对广东华南通商贸发展有限公司黄岐分公司立案调查。
二、古田县吉发食用菌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生产的“吉发墨鱼”(商标:尚吉發®,规格型号:250克/袋,生产日期:2019-07-15)。
2019年9月10日,佛山市南海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向该厂送达了《检验报告》(NO:GC1944**************)。经调查,古田县吉发食用菌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于2019年7月15日生产了“吉发墨鱼”(商标:尚吉發®,规格型号:250克/袋)20袋,销售了10袋,另外10袋用于出厂检验。该厂得知以上情况后,启动了召回程序,按规定召回了“吉发墨鱼”(商标:尚吉發®,规格型号:250克/袋,生产日期:2019-07-15)2袋,并自行销毁。佛山市南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对古田县吉发食用菌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进行立案调查。
三、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食品药品监管部门8181234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