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居乐御景豪庭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联合验收)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作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 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竣工环保验收决定的建设项目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2017-03-02至2017-03-06。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以书面形式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南新三路4号,邮编:528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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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作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决定的建设项目
序号 | 1 |
项目名称 | 雅居乐御景豪庭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联合验收) |
建设地点 | 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水头村潘村工业区地段 |
建设单位 | 佛山市南海区雅恒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验收监测(调查)单位 | 验收调查单位:北京中科尚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验收监测单位:佛山市中科院环境与安全检测认证中心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雅居乐御景豪庭建设项目位于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水头村潘村工业区地段,项目总投资40249.6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68万元,总建筑面积185956.79㎡,其中计容建筑面积143307.68㎡, 不计容建筑面积42***9.11㎡。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18-20层住宅楼共15栋(部分住宅楼设商业裙楼)、3层商业楼1栋、3层幼儿园1栋(拟采用配餐方式解决师生就餐问题);配套公交站场、物业管理用房、社区服务用房、备用发电机房、公厕、垃圾收集点,不设置中央空调和冷却塔,裙楼商业和商业楼均不设餐饮。 |
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 | 1、项目生活污水、垃圾收集点废水分别经预处理后接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大沥城南污水处理厂处理。 2、居民燃用城市管道天然气产生的烟气及厨房油烟经预留的排烟管,引至楼顶高空排放;停车场机动车尾气经过强制排风系统收集后,引至地面约2.5 米处排放并通过首层敞开的口自由扩散;发电机尾气通过水喷淋处理后,经内置烟道引至楼顶高空排放。 3、项目水泵房位于地下负一层,水泵均安装防震措施,设备房墙体为实体墙;配电房位于1 座旁的独立建筑内,墙体为实墙体,顶板水泥独立房间隔声,并安装了减振垫;项目备用发电机放置在专用的机房内,并且做好了基础减震设计,机房做好了全封闭处理,安装了标准隔声门,并在机房内设置了隔声消声墙,机房内不设置窗户,发电机本身配两级消声器,发电机的出风口做了消音设施。 4、本项目生活垃圾由物业管理处工作人员统一收集后送至小区垃圾收集点,再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
公众参与情况 | 共发放问卷式调查表54份(个人表50份,单位4份),回收54份,回收率100%,没有收到异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