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南海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2018年第25期)
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的《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2018年第36期食品监督抽检信息的通告》(2018年第205号),涉及我区2家生产经营企业(单位):现将该批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生产者佛山市南海区谷润轩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鸡仔饼
广东永辉超市有限公司南沙万达店销售的标示为佛山市南海区谷润轩食品有限公司2018年3月25日生产、规格为280克/盒的鸡仔饼,酸价(以脂肪计)检出值为9.8mg/g,比标准规定(不超过5mg/g)高出0.96倍。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
2018年06月19日南海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到达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横岗工业区横兴路的佛山市南海区谷润轩食品有限公司送达有关《检验报告》,并进行现场检查,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已经搬离,无法送达《检验报告》,电话联系该公司的相关负责人,无法联系,执法人员对现场进行了拍照取证。
二、生产者佛山市南海鸿香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大福饼
广州市番禺区随益日用品商店销售的标示为佛山市南海鸿香食品有限公司2018年4月15日生产、规格为158克/袋的大福饼,菌落总数5次检出值分别为210CFU/g、260CFU/g、150000CFU/g、160CFU/g、270CFU/g,不符合标准规定的5次检测结果均不超过100000CFU/g且至少3次检测结果不超过10000CFU/g的要求。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
2018年7月3日,南海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到达位于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高海工业区廖玉杏厂房的佛山市南海鸿香食品有限公司进行监督检查,并向该厂送达上述《检验报告》,执法人员现场未发现上述批次的、检验不合格的大福饼库存。执法人员并根据《关于印发《南海区食品生产企业建立产品留样制度的指导性意见》的通知》(南食药监[2017]115号),现场对该企业上述被抽检不合格产品大福饼的留样产品进行抽样检验,并委托广东省质量监督食品检验站进行检验。
三、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食品药品监管部门8121234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2018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