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修订文化艺术系列(专业)职称资格评审材料申报审核工作的基本要求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文体旅游)局, 顺德区文体旅游局,省直各有关单位、厅属各单位:
2010年,各地在职称资格的申报和评审工作中,能认真贯彻执行《文化艺术系列(专业)职称资格评审材料申报、审核的基本要求》,职称评审工作总体上健康发展。但个别地区和单位仍然存在对一些政策的理解和解读不够全面。去年以来,省人社厅陆续又颁布了新的政策规定以及政策解读。为帮助广大专业技术人员以及有关单位全面及时地了解职称评审政策。现将新修订的《文化艺术系列(专业)职称资格评审材料申报、审核的基本要求》印发给你们,请转发至辖内各县(市、区)文化行政部门及有关文化单位,并通过政务公开的形式告之专业技术人员。此件将在“广东省文化厅公众服务网”“职称评审”栏上登载,供有需要的人士查阅或。
二〇一一年四月二十二日
文化艺术系列(专业)职称资格评审材料申报、审核工作的基本要求
一、适用范围
按照规定的职能和权限,由省文化厅负责组织评审(含委托评审)的文物博物、图书资料、群众文化、艺术等高、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的申报人员及相关单位。
二、评审条件及相关规定
(一)评审条件及主要政策依据
广东文化艺术系列各专业的评审条件执行原省人事厅颁布的《关于印发广东省文物博物专业高、中级资格条件的通知》(粤人职[2000]22号)、《关于印发广东省群众文化专业高、中级资格条件的通知》(粤人职[2000]23号)、《关于印发广东省图书资料专业高、中级资格条件的通知》(粤人职[2000]24号)、《关于印发广东省艺术人员高、中级专业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粤人职[2000]37号)、《关于印发广东省艺术专业人员初级资格条件(试行)的通告》(粤文职改[2000]04号)、《关于印发广东省图书资料专业初级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粤文职改[2000]05号)、《关于印发广东省文物文博专业初级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粤文职改[2000]06号)、《关于印发广东省群众文化专业初级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粤文职改[2000]07号)、《关于深化我省职称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见》(粤人发[2003]178号)、《关于调整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中若干政策规定的通知(粤人发[2005]177号)》、《关于调整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论文发表刊物等级划分规定的通知》(粤人发[2005]300号)、《关于调整完善我省职称外语政策的通知》(粤人发[2007]120号)、《关于明确当前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若干问题的通知》(粤人发[2007]197号)和省人社厅《关于贯彻实施
(二)相关规定及说明
1、关于学历和资历的规定。根据国家及省有关文件规定精神,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资格须具备有中专以上学历和专业技术工作经历(即资历)。有效资历系指取得中专以上学历后,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技术工作的时间累计。初、高中毕业后直接参加工作,后又继续接受较高层次的学历教育并取得中专以上学历的,其专业技术工作资历应从取得中专以上学历后开始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技术工作时起计。
参加工作后又继续接受较高层次的学历教育并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学历(即后续学历)的,可以后取得的较高学历为学历条件,取得较高学历前后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技术工作时间可累计为资历条件。
根据粤组函〔2004〕118号、119号复函,对参加中央党校成人教育学院联合广州市委宣传部、市财政局(包括原市财政地税局)等单位举办的在职研究生班学习所取得的学历,以及对地方人员参加中央党校函授学院部队分院的学习所取得的学历,不宜列为党校学历享受国民教育相应学历的同等待遇。
2、关于资历计算的规定。从2006年起,资历计算截止时间为申报当年的8月31日。
3、省外来粤人员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确认的规定。省外来粤人员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确认程序、方法、表格及材料要求等按照《广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省外来粤人员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确认的暂行办法》办理。
4、关于海外高层次留学归国人员首次申报职称资格的规定。海外高层次留学归国人员回国后,申报职称可按实际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直接申报评审相应档次的专业技术资格,提供足以说明其专业技术工作能力、学术水平的业绩成果材料:①提供的业绩材料是在国外期间取得的;②这些成果要有较高水平,得到国内三位以上同行专家的一致认可;③其实际水平能力要由评委会来评定。
5、关于规范申报两个系列专业技术资格的规定。专业技术人员可以同时申报两个系列专业技术资格。但不得同时或不同时申报同一系列或同一专业的两个资格。同时申报两个系列专业技术资格必须按各自资格条件规定,分别提交申报材料,并把申报另一系列专业技术资格的评审表作为申报本系列专业技术资格的***一并提交,不得以同样的业绩材料同时或不同时申报不同系列专业技术资格。
6、关于转评专业技术资格的规定。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转换后要申报现专业技术资格的,在现岗位工作满一年以上可申报平转;在现岗位工作满两年以上并符合晋升资历条件及其他资格条件的可申报晋级转评。以上均须提交反映现岗位的工作业绩,同时把原岗位专业技术资格的评审表作为申报现岗位专业技术资格的***一并提交,不得用原岗位的业绩申报现岗位的专业技术资格。
7、关于计算机免试条件的规定。根据有关文件规定,计算机免试条件为:
(1)群众文化专业和艺术专业;
(2)符合粤人发〔2004〕223号文规定的突出贡献人员、高层次留学回国人员、博士学位以上人员;
(3)计算机专业大专以上;
(4)计算机室(中心)直接从事计算机工作3年以上(注:“在计算机室
(5)参加全国计算机软件资格或水平考试,获计算机程序员以上证书;
(6)在农村乡(不含镇)属单位工作的;
(7)1960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的专业技术人员;
(8)大、中专毕业生按政策规定申请初次专业技术资格考核认定,可免试《计算机应用能力》。
三、申报材料的数量及要求
(一)申报人提交申报材料及数量
1、提交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制发的《广东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下称《评审表》)原件1份(使用A4纸双面印制)。
2、按所申报的级别,相应提交广东省人事厅统一制发的《专业技术资格申报人基本情况及评审登记表》(下称《登记表》)原件1份(使用A3纸单面印制),外加复印件:申报文物博物、群众文化、图书资料专业高级资格一式20份、中级资格一式15份;申报艺术专业高级资格一式30份、中级资格一式20份;申报各专业初级资格一式10份。
3、提交《专业技术工作总结》,份数与《登记表》之规定一致(使用A3纸单面印制)。
4、提交《广东省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信息录入表(普通)》(下称《信息录入表》)1份(使用A4纸单面印制)。
5、对照资格条件的学历和资历条件,提交最高学历(学位)证书、非学历教育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任职聘书等复印件各1份。
6、对照资格条件中有关计算机条件,提交符合《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科目(模块)类别》(2010)规定要求的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书(成绩单)或免试证明原件。
7、对照业绩成果条件,提交任现职以来业绩成果,包括获奖证书、专利证书、成果鉴定证书及经济、社会效益等主要业绩证明、传媒评价等材料复印件各1份。获集体奖项或无等级的获奖项目,应注明申报人的名次和等次。
提交科研项目成果的,须同时提交课题立项申请书、立项通知书、项目结题报告或阶段性进展情况报告等相关材料。
申报艺术系列中级(含)以上演员、演奏员专业职称的,须提交个人代表作的音像制品(VCD、DVD),时间长度不超过3分钟。
8、对照申报职称资格等级关于论文、论著的数量规定,提交任现职以来独立撰写和公开发表的论文或出版的专著。
申报副研究馆员(含)以上职称对论文有鉴定要求的,申报人应指定论著1部(原件一式2本)或论文原件两篇(外加复印件一式2份),并按相关等级准确选择填写《×××论著代表作专家鉴定意见表》(详见本文***2、***3)附在相应的论文、专著之上,由评委会日常工作办公室送请专家鉴定。
9、对照继续教育条件,提交完成继续教育公修课及专业课等继续教育证书、证明原件。
10、对照破格申报条件,在县级(含)以下行政区划工作的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申报初级专业技术资格不具备中专以上学历条件,申报人须提交破格申请表及所在单位推荐破格申报的业绩综述材料一式5份。
有突出贡献的专业技术人员申请破格的,按原省人事厅印发《广东省突出贡献人员专业技术资格评定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办理。
取消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破格申请。
11、凡在上一年度申报评审未获通过,在本年度要求继续申报的,必须有新的业绩成果、论文或者其他特别理由,并书面加以说明,否则不接受申报。
12、提交社保证明的要求。申报人员在提交申报材料时,一并提交现在工作单位缴交连续半年以上的社保凭证原件,并由社保部门加具业务专用章,复印件一律无效。缴交社保证明和申报单位不一致或不连续的,不得申报。
13、申报人员提交的大中专学历证书上若无教育部统一证书编号的,须同时提交广东省教育部门出具的学历鉴定证书。
14、委托评审文化艺术系列各专业高、中级资格的,须持地(厅)级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委托函;委托评审文化各专业初级资格须持县级以上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委托函。
15、提交大一寸近期免冠彩色证件照片1张,贴在《贴资格证相片页》上。
16、提交《评审表》、《登记表》和《广东省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信息录入表》生成电子文本(光盘)一份。
(二)答辩材料及数量要求
按要求纳入答辩范围的申报人员,申报人须填报《专业技术资格答辩评阅表》(详见本文***4,使用A4纸双面印制)和提交论文或专著一式各10份(可复印);论文代表作复印件或专著附在《答辩评阅表》之后。
(三)申报人提交申报材料的要求
1、填表要求。
(1)申报人应以有效身份证件的姓名申报。
(2)真实、准确填写各类表格。各类表格之间相同的内容应当一致,不得漏填、涂改、造假。填写要求原则上采用电脑输入。采用书写的,应保证字体端正、字迹清楚、页面整洁。
(3)各类表格中“主要专业工作经历”是指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以来,从事、转换岗位或职务变动的记录,申报人应准确、具体地载明从事、转换岗位、职务变动的时间。
(4)各类表格中“任现职期间承担过何专业技术任务、完成情况及获奖情况”是指取得现有专业技术资格以来已完成或正在完成的专业技术工作任务及获奖情况,包括奖励、专利、有关单位组织的专家评估、评价、鉴定或传媒的评论情况。
(5)各类表格中“提交论文、著作或专业技术报告(代表作)”,申报人应当按照资格条件中关于论文、专著的数量要求全数填写。
各类表格中“作者名次”是指申报人在撰写论文、专著和专业调查报告中的排名。凡独立撰写的统一填写“独立撰写”或“独立完成”,与他人合作的则应填写排名序号(如“排名第一”、 “排名第二”,依此类推)。
2、提交论文的要求。
(1)严格按照相关体例和要求撰写学术论文、专著或著作:
学术论文—是指通过逻辑论述,阐明作者的学术观点,回答学科发展及实际问题的文章。必须包括论题、论点、论据、结论、参考文献诸要素。凡对事业或业务工作现象进行一般性的描述以及工作报告、总结、报导、介绍类、科普类、作品类、政论类等文章,不视同为专业技术学术论文。
学术专著—指具有特定的研究对象、概念准确、反映研究对象规律,并构成一定体系,属于作者创造性思维的学术著作。凡文章汇编、作品集、资料手册、一般译著、教材、及普通工具书不视为学术专著。
学术著作—指具有专门、系统学问的著作(含专著、个人论文集、古籍注释、学术性著作编译等)。
(2)任现职期间公开发表的论文和专业调查报告,是指在专业期刊(刊号为CN、ISSN,不含在图书、报纸)上发表的独立撰写的论文和专业调查报告;公开出版的专著或著作,是指出版书号为ISBN的个人专著或个人著作,多人合作撰写的专著须排名第一方为有效。
(3)申报副高以上的论文必须在正刊上发表(在增刊、副刊上发表的论文不予认可);在同一期刊内发表两篇(含)以上的论文,只算其中一篇。
(4)提交资格条件中论文规定数量以外的非代表作论文,可以是复印件(包括复印封面、目录及刊号)。
3、“专业技术工作总结”的写作要求。
(l)写作要求。专业技术工作总结属于应用文总结类的文章,申报人应严格按照应用文总结类的体裁写作。内容包括:简要介绍申报人的基本情况;任职以来从事的专业技术工作情况;政治思想、工作态度、工作创新情况;发表论文、著作情况;获奖、专利、鉴定、评价、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情况;工作体会以及经验总结等情况。
(2)格式要求。标题字体统一采用宋体小二号加粗。正文字体统一采用仿宋体4号(字数多的采用小4号)单倍行距。
(3)字数要求。申报高级资格2500字左右、中级2000字左右、初级1000字左右。
(4)纸张及排版要求。纸张及版面统一使用与《登记表》相同的A3纸和版面格式,单面打(复)印。
4、继续教育的要求。每年参加继续教育时间不少于12天或72小时,其中公需课不少于3天或18小时。提交的继续教育证书证明原件粘贴在***相关栏目内。
5、计算机条件模块要求。提交符合《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科目(模块)类别》(详见本文***1)规定要求的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书。
三、申报人所在单位提供材料及审核材料的要求
(一)提供材料。
1、提供和验证申报人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登记表》和《专业技术职务期满考核表》各一式1份,并将《年度考核登记表》的考核结果填入《评审表》相关的栏目。
2、用人单位统一使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制发的“广东省职称评审应用系统”录入《广东省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信息录入表》生成电子文本,连同评审材料一并报送。
3、组织专业考核评价小组对申报人的专业知识、能力、品德、业绩等给予全面、客观的评价,并将评价意见分别录入《评审表》、《登记表》和《答辩评阅表》的相关栏目内。考核评价意见一般不少于150字。
4、填报申报材料公示情况表(可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众网站)。
(二)有关单位(部门)审核材料的要求。
1、请申报人所在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应认真细致地校对和审核申报人所提交的各类表格、资料,确保各类表格、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可靠性和规范性,对不真实或有争议未经核实的材料应予剔除,对不符合资格条件要求的材料不予送评。
2、申报人所在单位的人事部门对申报人提交的各种复印件负有检查、验证的责任,应在认真地在对照原件的基础上签署验证意见和署名,加盖单位(部门)公章。
3、完备审核(审批)手续,依据管理职能和权限在相关栏内签署意见和盖章。
四、材料分类与装订要求
(一)基础材料类(A类):包括《评审表》(单独);《登记表》和“专业技术工作总结”(合钉);考核表(依照年份顺序粘贴在一起,加封面);计算机考试成绩原件或免试证明(粘贴在一起,加封面);身份证、学历(学位)证、非学历教育证、资格证、聘用证、社保证明以及其它证明(粘贴在一起,加封面)。其它材料,可视材料多少合钉为一本或若干本。
(二)获奖成果类(并A类)。视材料多少合钉为一本或若干本(加封面)。
(三)论文、论著类(B类)。申报人提交的论文、调查报告、论著等,除指定专家鉴定的代表作外,其余的无论是原件还是复印件,能够合钉的则合钉,并用书签标出申报人发表论文的位置。
(四)《答辩评阅表》及论著代表作(C类)应单独装袋。
(五)呈报单位报送评审材料时,要用牛皮纸档案袋或其它包装袋按人分装,并将《送评材料目录单》贴在档案袋的封面上。
五、申报材料报送程序
(一)申报人所在单位对审报人提交的各种表格和材料应按有关规定要求在单位显眼处进行评前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7个工作日。对公示结果没有异议的,在《登记表》(详见本文***)相关栏内签署公示结果;对在公示中或公示后有异议或投诉举报的,应抓紧时间核实,客观公正地做出核查结论。一时难以了解清楚的,应书面加以说明,并将有关情况在《登记表》相关栏内如实登记,加盖单位公章,然后按行政隶属关系,逐级呈报。(评审结果公示的程序和要求等同上)。
(二)以地级以上市文化行政部门和省直厅、局为单位对申报评审材料进行汇总、分类后,按照有关申报、审核的职能和权限,办理相关的审核手续,加贴封条和盖骑缝章后,分等级和系列(专业)报送相关的职称评审工作部门。
六、报送材料的时间与地点
(一)报送材料的时间。
文化艺术各系列(专业)的职称资格评审每年组织一次,报送评审资料的时间以当年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的报送时间为准。逾期报送不予受理。
(二)受理申报材料的地点。
凡申报评审(包括委托评审)文物博物、图书资料、群众文化、艺术专业高级和中级资格的,统一送广东省文化人事处。
申报评审(包括委托评审)文物博物专业初级资格的,送广东省博物馆人事科。
申报评审(包括委托评审)图书资料专业初级资格的,送广东省立中山图书馆人事科。
申报评审(包括委托评审)群众文化专业初级资格的,送省文化馆办公室。
申报评审(包括委托评审)艺术专业初级资格的,送广东粤剧院人事科。
申报评审(包括委托评审)艺术中专教师初级资格的,送广东舞蹈学校办公室。
申报评审(包括委托评审)美术中、初级资格的,送广东画院办公室。
七、评审材料的报送与接收
(一)评审材料报送,由各市及省直各单位工作部门统一报送相关的职称评审日常工作部门。
(二)各文化系列(专业)职称资格评审工作部门负责对评审材料进行复核和查收。重点是:
1、是否属于本系列(专业)评审范围。
2、提交的材料种类、数量是否齐全。
3、《评审表》和《登记表》等各栏目内容是否填写齐全、规范,复印件与原件是否一致;申报手续是否完备等。
(三)接受材料的要求。
(1)要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指定专人负责,做好接收材料的清点、分类、整理工作,切实做到万无一失,不出差错。
(2)完备报送、交接互签手续,防止遗漏、丢失、参假等现象。对不合规定要求或弄虚作假的评审材料,可以拒收或退回原单位,严重的给予通报批评。
(3)省文化系列(专业)职称资格评审日常工作部门在接受材料时原则上只对各有关单位负责,原则上不接受个人递送的任何材料。
八、缴纳评审费
严格按照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转发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调整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费标准的复函》的通知(粤人发[2007]35号)规定收费标准和省财政厅有关缴费方式缴纳评审费,由报送单位持我厅计财处开具《缴款通知书》,到指定银行营业所办理交款手续,并将缴费凭证交我厅职称评审办公室验证。
收费标准如下:
一、高级评审费每人580元(不含资格证书费,含市人事部门送审费)。
二、中级评审费每人450元(不含资格证书费,含县人事部门送审费)。
三、初级评审费每人280元(含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考核认定费,不含资格证书费)。
四、答辩费140元(对需要答辩的人员收取)。
五、论著鉴定费200元(对需要进行论著鉴定的人员收取)。
收费收入委托银行代收,并按规定实施“收支两条线”管理。
***1
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科目(模块)类别(2010)
序号 | 科目 | 备注 |
1 | 中文Windows XP操作系统 |
|
2 | Word2003中文字处理 | 考生任选其一 |
WPS Office办公组合中文字处理 | ||
金山文字2005 | ||
3 | Excel2003中文电子表格 | 考生任选其一 |
金山表格2005 | ||
4 | Powerpoint2003中文演示文稿 | 考生任选其一 |
金山演示2005 | ||
5 | Internet应用 |
|
6 | Frontpage 2000网页制作 | 考生任选其一 |
Frontpage 2003网页设计与制作 | ||
Dreamweaver MX网页制作 | ||
7 | Visual Foxpro5.0数据库管理系统 |
|
8 | Access 2000数据库管理系统 |
|
9 | AutoCAD 2004制图软件 |
|
10 | Photoshop 6.0图像处理 | 考生任选其一 |
Photoshop CS4图像处理 | ||
11 | Flash7.0动画制作 |
|
12 | Authorware7.0多媒体制作 |
|
13 | Project 2000项目管理 |
|
14 | 用友财务(U8)软件 | 考生任选其一 |
用友(T3)会计信息化软件 |
***2
研究馆员论著代表作专家鉴定意见表
编号:
申报专业 |
| 资格名称 |
|
代表作题目 |
| ||
发表时间 |
| 发表刊物 |
|
论著获奖及 被引用情况 |
| ||
总评分 | (依据论著代表作鉴定体系评分标准计分)
| ||
专家鉴定意见(对论文的主要评价及鉴定结论):
鉴定人签名: 年 月 日 |
-------------------------------------------------------------------------------
申报人 所在单位 |
| 申报人 签名 |
|
注:1、文化艺术系统研究馆员包括:图书资料、文物博物、群众文化三个专业的研究馆员资格。
2、申报人提交给专家鉴定的代表作复印件须包括刊物封面、刊号及代表作的全部内容,但在复印时应覆盖申报人的所有个人信息。
3、申报人须准确填写上表格前四行的全部内容,并在下表格申报人签名栏内签名。
研究馆员论著代表作鉴定体系评分标准
(由鉴别专家评分)
指标 | A级 | B级 | C级 | D级(具备下列情形之一者) | 分值 | 专家赋分 |
相关性与 创新性 | 论题属本专业学术领域;理论前提科学,提出新的重要理论观点或研究方法,使研究取得突破性进展或丰富和发展了某种重要理论。 | 论题属本专业学术领域;提出了新的理论观点或研究方法,使研究取得较大进展或完善了某种重要理论。 | 论题基本属于本专业学术领域;能提出具有启发性的理论见解或对某领域的某一问题作出新的解释。 | 不属于本专业学术领域;缺乏深入研究,对本专业领域未能提出理论见解或作出新的解释。 | 30 |
|
学术性 与 科学性 | 有学术水平;所依据的理论、原则和方法正确、先进;资料准备充分,所引用观点、数据、事实来源清楚、准确,分析严谨、论述深刻、说服力强。 | 有较高的学术水平;所依据的理论、原则和方法正确;资料准备比较充分,所引用观点、数据、事实来源清楚、准确,分析严谨、论述充分、有说服力。 | 学术水平一般;所依据的理论、原则和方法基本正确;资料准备比较充分,所引用观点、数据、事实来源基本清楚,分析有理但欠充分。 | 学术水平差;所依据理论、原则和方法不正确;概念不清、逻辑混乱、材料失真,没有说服力。
| 30 |
|
成果 价值 | 研究成果具备创新性或对学科发展有奠基作用,在拓宽本专业领域、推动学科发展方面有重要贡献。 | 研究成果在拓宽本专业领域、推动学科发展方面有较大贡献。 | 研究成果对本专业领域有一定的促进作用或参考价值。 | 成果对本专业领域不具有实践指导意义和推广应用价值,或对学科发展没有参考作用。 | 20 |
|
规范 与 文风 | 完全符合学术论文、著作写作规范;学风端正。论文(6000字以上)在核心刊物公开发表,专著在省级以上知名出版社出版。 | 符合学术论著写作规范;学风端正。论文(5000字以上)在核心刊物公开发表,专著在省级以上知名出版社出版。 | 基本符合写作规范;学风基本端正。论文(4000字以上)在学术理论刊物公开发表,专著在正规出版社出版。 | 不符合写作规范;学风不端正(抄录他人学术成果300字以上者);论文在增刊、附刊发表;非个人学术专著的文章汇编、科普读物等。 | 20 |
|
总评分 | 完全达到:90分以上 | 达到:75-89分 | 基本达到:60-74分 | 未达到:59分以下 | 100 |
|
注: 计分方法:4项相加等于总评分。
***3
副研究馆员论著代表作专家鉴定意见表
编号:
申报专业 |
| 资格名称 |
|
代表作题目 |
| ||
发表时间 |
| 发表刊物 |
|
论著获奖及 被引用情况 |
| ||
专家鉴定意见(请在“论著代表作评估指标体系”表格中进行评估和鉴定):
鉴定人签名: 年 月 日
|
申报人 所在单位 |
| 申报人 签名 |
|
注:1、文化艺术系统副研究馆员资格包括:图书资料、文物博物、群众文化三个专业的副研究馆员资格。
2、申报人提交给专家鉴定的代表作复印件包括:刊物封面、刊号及代表作的全部内容,但在复印时应覆盖申报人的所有个人信息。
3、申报人须准确填写上表格前四行的全部内容,并在下表申报人签名处签名。
副研究馆员论著代表作鉴定体系评分标准
(由鉴别专家评分)
指标 | A级 | B级 | C级 | D级(具备下列情形之一者) | 分值 | 专家赋分 |
相关性与 创新性 | 论题属本专业学术领域;提出了新的理论观点或研究方法,使研究取得进展或丰富和发展了某种专业理论。 | 论题属本专业学术领域;提出正确的理论观点或研究方法,使研究有所进展或完善了某种理论。 | 论题基本属于本专业学术领域;能提出具有启发性的理论见解,或对某问题作出新的解释。 | 不属于本专业学术领域;缺乏研究,对本专业领域未能提出理论见解或作出新的解释。 | 30 |
|
学术性 与 科学性 | 有较高学术价值;所依据的理论、原则和方法正确;资料准备充分,所引用观点、数据、事实来源清楚、准确,分析严谨、论述较深刻、有说服力。 | 有一定的学术水平;所依据的理论、原则和方法基本正确;资料准备比较充分,所引用观点、数据、事实来源清楚,分析严谨、论述充分。 | 学术价值一般;所依据的理论、原则和方法欠正确;资料准备不够充分,所引用观点、数据、事实来源基本清楚,分析有理但欠充分。 | 学术水平差;所依据理论、原则和方法不正确;概念不清、逻辑混乱、材料失真,没有说服力。
| 30 |
|
成果 价值 | 研究成果具有建设性或对学科发展有参考作用,在拓宽本专业领域、推动学科发展方面有较大贡献。 | 研究成果在拓宽本专业领;域或对学科发展有一定的参考价值,推动学科发展方面有一定贡献。 | 研究成果对本专业领域有启发作用。 | 成果对本专业领域不具有实践指导意义和推广应用价值,或对学科发展没有参考作用。 | 20 |
|
规范 与 文风 | 符合学术论文、著作写作规范;学风端正。论文(5000字以上)在核心刊物公开发表,专著在知名出版社出版。 | 学术论著写作规范;学风端正。论文(4000字以上)论文在本专业期刊公开发表,专著在正规出版社出版。 | 基本符合写作规范;学风基本端正。论文(3000字以上),在学术理论刊物公开发表,专著在正规出版社出版。 | 不符合写作规范;学风不端正(抄录他人学术成果300字以上者);论文在增刊、附刊发表;非个人学术专著的文章汇编、科普读物等。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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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评分 | 完全达到:90分以上 | 达到:75-89分 | 基本达到:60-74分 | 未达到:59分以下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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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计分方法: 4项相加等于总评分。
***4
专业技术资格答辩
(面试)评阅表
申 报 人
所在单位
现任资格
申报资格
编 号
广 东 省 文 化 厅 制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一、基本情况(个人填写)
姓名 |
| 性别 |
| 年龄 |
| 籍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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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
| 政治 面貌 |
| 行政 职务 |
| 参加工作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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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 学位 | 全日制 | 学历 |
| 毕业时间 |
| 毕业院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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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位 |
| 获得时间 |
| 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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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 | 学历 |
| 毕业时间 |
| 毕业院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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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位 |
| 获得时间 |
| 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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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有专业技术资格 | 年 月取得 专业 资格 | ||||||||||||
现工作岗位(专业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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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 业 工 作 经 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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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著及获奖情况 任现职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 | 发表论文题目/ 获奖成果名称 | 刊物名称/ 授奖级别 | 论文署名/ 获奖排名 名次 | 发表/获奖 时间 | 指定答辩的 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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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业绩、成果、所解决疑难问题以及存在不足) 简述任现职以来完成的主要专业技术工作 |
申报人签名: 年 月 日 | ||||||||||||
二、单位、上级主管部门评价部分
单 位 考 核 评 价 意 见 |
负责人: (公章) 年 月 日 |
上级主管部门审核意见 |
负责人: (公章) 年 月 日 |
三、答辩评议部分
答辩题目及回答情况(答辩委员会就申报人任现职期间的业绩成果、论文代表作和解决疑难问题等提出3-5个答辩题) : |
四、答辩评价部分(由评委填写)
答辩人: 年 月 日
评价项目 | 项目评分 | 分值 | 专家赋分 | |||
对论文代表作 的总体评价 | 优秀 | 良好 | 一般 | 较差 | 30 |
|
对业绩成果 (贡献)评价 | 重大 | 较大 | 较小 | 基本没有 | 40 |
|
专业水平及解决问题的能力 | 强 | 较强 | 一般 | 弱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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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理论和 专业知识 | 全面 | 比较全面 | 不全面 | 较少 | 10 |
|
总评分 | 优秀A: 90-100分 | 良好B:75-89分 | 一般C:60-74分 | 较差D:0-59分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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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答辩结果
答辩委员会综合评价 | 答辩委员总人数 | 答辩委员会 综合评分 | 评价等级 (优秀A:90-100分;良好B:75-89分; 一般C:60-74分;较差D:0-59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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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 |
| B |
| C |
| 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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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评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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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辩日期: 年 月 日
***5
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资格
评前公示情况表
姓 名 |
| 单 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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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资格名称 | 专业 资格 | ||||||||||||
公示日期 | 年 月 日至 月 日 | ||||||||||||
(以申报材料的真实性为重点) 公 示 情 况 | 学历 | 真 假 | 资格证 | 真 假 | 外语 成绩 | 真 假 | 计算机 | 真 假 | |||||
专业技术工作经历、业绩、论文及著作的真实性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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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无举报投诉及核查结论) 单位纪检(人事)部门核实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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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 ||||||||||||
部 门 意 见 上级人事(职称) |
年 月 日 | ||||||||||||
附:此表由申报人所在单位纪检(人事)部门填写,用A4纸打印。
***6
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资格
评委会评审通过人员公示情况表
姓名 |
| 单位 |
|
评审通过专业技术资格名称 | 专业 资格 | ||
公示日期 |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 ||
收到投诉 件 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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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示 期 间 群 众 投 诉 内 容 |
| ||
单 位 纪 检 监 察 (人事) 部 门 核 实 意 见 |
年 月 日
|
说明:此表在公示期结束后,由评审通过人员所在单位纪检(监察)或人事部门负责填写(A4规格),
盖公章后寄送评委会日常工作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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