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度佛山市籍摩托车路桥通行费(年票)统缴期至4月30日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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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5月23日发表
2010年度佛山市籍摩托车路桥通行费(年票)统缴期至2010年4月30日截止。逾期缴费的,除按有关规定责令限期补缴外,并从应缴日起按日加收应缴费额2‰的滞纳金。请仍未办理年票缴费手续的车主持《机动车行驶证》《身份证》尽快到就近的摩托车年票征收点办理。
禅城区交通运输局办理年票缴费手续地点及电话:
服 务 窗 口 | 地 址 | 咨询电话 |
禅城区交通服务大厅 | 禅城区轻工南五街 6号 | 82025580 |
交通行政服务站车城所 | 佛山大道 321号(佛山车城主楼二楼) | 83933563 |
南庄交管所 | 禅城区南庄龙津大道 20号 | 853329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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