禅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继续授权广东省六建集团有限公司自行管理职员人事档案的批复
广东省六建集团有限公司: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90号)精神,经研究,同意授权贵公司自行管理本单位人员的人事档案。工作中,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干部档案工作条例》、《***组织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90号)、《佛山市禅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非公有制企业自行管理人事关系和人事档案申报办法的通知》(禅人社〔2015〕71号)等相关文件执行。同时,日常业务工作要接受组织、档案和人社行政管理有关业务部门的检查指导。
授权自行管理人事档案的有效期从发文之日起连续三年,期满可申请延期。
佛山市禅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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