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槎街道村头村环境提升改造第一期工程(中区部分)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村头村环境提升改造第一期工程(中区部分)监理招标人为佛山市禅城区张槎街道村头村村民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佛山市禅城区张槎街道村头村内
2.2 项目建设规模:项目总投资约:8,9***,352.63元人民币
2.3 监理服务期:自签订监理合同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办妥竣工结算、资料交接归档,以及保修期满付清工程款止。施工总工期为180日历天。
2.4 本招标项目共分1个标段,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村头村环境提升改造第一期工程(中区部分)监理的全过程的施工监理及保修期监理【全部施工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等有关资料范围内的施工监理】。监理服务包括施工准备期、施工期、竣工验收结算期、质量保修期全过程监理服务,并负责跟进资料备案和工程结算工作。
招标控制价:295,823.***元;费率:3.3%。
2.5承包方式:√固定费率包干 □固定单价包干 □固定总价包干 □其他承包方式:/。
2.6质量要求:公平、独立、诚信、科学地开展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工作,并应符合国家现行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及有关工程建设标准的规定。
3.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全数入围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监理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项目所需的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或以上)资质。
4.2.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应有良好信誉,并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备案;诚信管理系统中企业状态显示为“正常”。
4.3.1 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备案的有效范围是最新年度考评结论为C级或以上的,或新登记颁发的。
4.3.2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4 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
4.4.1 对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须具有市政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且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市政相关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
4.4.2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总监理工程师的,在建项目不得超过二项。
4.4.3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0年12月至2021年5月)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是指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网站打印的打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终端设备打印的社保证明文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4.5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5.1投标人企业目前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进入破产程序等状况。
4.5.2 投标人无论在何地受到暂停(取消)在当地投标资格的处罚,只要在处罚期内的,都无资格参加投标。
4.5.3投标人企业在近三年内(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没有骗取中标或围标串标或提供虚假投标材料或严重违约或因本企业监理责任造成重大质量事故或重大安全事故(若有则以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认定文件为准)。
4.5.4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将被列入工程交易黑名单,且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5.报名要求及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 报名时间:2021年6月24日9时00分起至2021年6月30日17时00分止(不少于五个工作日),各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报名时间内,到佛山市虹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古大路16号长弓16科创园A601),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图纸。
招标文件500元/套,售后不退。
报名时需提交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6.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提交5,000.00元的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起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7.1.1投标文件递交的起始时间:2021年7月14日9时00分,截止时间:2021年7月14日9时30分。
7.1.2开标时间:2021年7月14日9时30分。
7.1.3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禅城区张槎街道村头村民委员会四楼会议室。
7.3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须持相关身份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如有,非法定代表人投标时须提供)、个人二代身份证,均需原件)到场参加开标会。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禅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佛山市禅城区张槎街道公共资源交易所和张槎街道村头村委会各公告栏发布。
9.异议与投诉
9.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内容违法违规或不公平、不公正,损害其利益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投诉。
9.2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灭失。
10.其他
10.1本次招标办理投标报名手续并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人,或投标截止时间止递交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或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投标人不足3人时,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10.2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综合评估法。
11.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