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113届广交会展位申请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区(县)外经贸(经发)局、各有关企业:
根据大会《关于第113届广交会展位申请的通告》,第113届广交会展位申请于2012年11月26日起全面启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展位申请时间
2012年11月26日-2012年12月21日
二、展位申请程序
(一)品牌展位申请(限第112届品牌企业申请)
请第112届品牌企业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广交会参展易捷通系统确认参展申请,逾期视作放弃第113届品牌展位。
(二)一般性展位申请
有意参展且符合广交会参展资质的企业,请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广交会参展易捷通系统,按网上提示完成网上申报。本届广交会汕头交易团一般性展位格局维持第112届不变,原第112届参展企业只按网上提示完成网上申报,不再提交纸质申报材料,新申报企业请于12月21日前打印在网上申报的展位申请表,连同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表或批准证书、海关自理报关证、国际通行的管理体系、行业认证、境内外商标注册、境外展会参展证明等相关材料复印件送各区(县)外经贸(经发)局。
各区(县)外经贸(经发)局应在2012年12月25日前按规定完成对新申报企业进行初审、推荐工作。
三、注意事项
(一)申请企业在线申请展位选择主要展品时,须填写展品对应海关编码(即HS编码,8位代码),同一海关编码仅限申请一个展区。
(二)企业简称将用于广交会展位图标示,请务必按网上提示要求准确填写。
(三)申请大型机械及设备、工程机械(棚下/露天)及车辆(户外)展位的企业须如实填写最大展品的尺寸(长×宽×高)。
(四)企业网上参展申请生效并不代表获得展位,展位安排结果将根据广交会出口展展位安排相关办法确定,以参展易捷通最终公布展位号和我局通知为准
特此通知。
二〇一二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联系人:林铿,电话:88931822,传真:88931821,地址:汕头市龙湖区金涛庄东区47幢外经贸大厦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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