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桂澜路南延线工程房屋征收范围的公告
为改善禅城区的城市交通环境,按照我区城市升级三年行动计划的部署,我区将启动桂澜路南延线工程,现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拟对下列范围内的房屋进行征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东平路交叉口至魁奇路交叉口的部分房屋(附图详见禅城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网页http://gtcjswj.chancheng.gov.cn/)。
二、征收部门:佛山市禅城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
三、暂停期限:自公告之日起,期限一年。暂停期限内,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在征收范围内实施下列行为,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
(一)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及附属物;
(二)办理户口的迁入和分户,但因婚姻、出生、回国、军人退出现役、经批准由外省市投靠直系亲属、刑满释放和解除劳动教养等原因必须办理户口迁入和分户除外;
(三)以被征收房屋为注册地址办理工商注册登记手续;
(四)改变房屋、土地用途;
(五)房屋的分割、转让、租赁和抵押;
(六)已依法取得建房批准文件但尚未建造完毕的房屋的续建;
(七)其他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
特此公告
(联系人:谢*** 联系电话:83879692 )
二〇一二年七月十四日
佛山市禅城区桂澜路南延线工程拟房屋征收范围图(红线).pdf(请点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