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佛山市建筑业企业资质评审专家库的通知
佛建工函〔2007〕8号
各区建设局,市建筑业协会:
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159号)规定,从9月1日起施工总承包序列三级资质、专业承包序列三级资质、劳务分包序列资质许可由我局实施。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规范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保证评审工作的公正性,我局决定成立佛山市建筑业企业资质评审专家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由各区建设局负责组织推荐,具体人选安排各区建设局各2名本机关从事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的人员,市建筑业协会推荐3-4名,一级总承包建筑业企业各推荐2名熟悉《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等,具体从事建筑业企业资质工作的人员。
二、各区建设局推荐人员要热爱本职工作,身体健康,能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坚持原则,客观公正,具有良好职业道德素质,廉洁自律,遵守工作纪律,原则上年龄不超过60岁。
三、对于入库专家我局实施动态管理,根据专家评审情况,以及资质评审的实际需要,随时对专家库进行调整。
四、请填写《佛山市建筑业企业资质评审专家库人员推荐表》(***)并加盖公章,于9月21日报我局建筑工程管理科。
二○○七年九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