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司法局举办全市法律援助公职律师业务培训班
培训班现场
为进一步推进我市法律援助、公职律师业务发展,提高法律援助、公职律师业务水平,2013年11月18日至19日,市司法局在佛山市质安职业资格培训中心举行了为期两天的全市法律援助、公职律师业务培训班,来自市、区法律援助处、公职律师事务所、市直各岗位律师,各镇(街道)法律援助工作站60多名法律援助、公职律师工作人员参加了业务培训。
在开班仪式上省法律援助局局长谭征对我市法律援助工作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充分的肯定,他要求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市法律援助工作要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尤其重点落实《***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提出的:“健全国家司法救助制度,完善法律援助制度。完善律师执业权利保障机制和违法违规执业惩戒制度,加强职业道德建设,发挥律师在依法维护公民和法人合法权益方面的重要作用”。以敢为人先、务实进取,敬业奉献的精神和排头兵的姿态继续走在全省前列,扎实开展法律援助工作,以更加有力的措施、更加出色的作为,为保障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促进佛山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在开班动员会上,市司法局程少云副局长作了动员讲话,他结合本期全市法律援助、公职律师业务培训班的性质和特点,提出了具体要求和希望:
一是要充分认识做好新形势下法律援助、公职律师工作的重要意义,坚持和把握法律援助、公职律师工作的性质和方向。法律援助是政府的责任,是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特别是解决民生问题的重要工作。做好法律援助工作对构建和谐佛山、平安佛山、实现公平正义具有重要的作用。公职律师工作要进一步找准公职律师的性质和职能定位,完善公职律师服务体系,创新工作机制;发挥公职律师的职能作用,在政府决策、参与政府重大项目谈判方面当好党委政府法律参谋,为推动党委政府依法施政、依法行政作出贡献。
二是要努力服务困难群众,切实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法律援助工作直接为困难群众提供法律服务,是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德政工程。当前要继续深入开展法律援助便民利民服务活动,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健全工作网络,改进工作作风,创新服务方式,提高服务水平,不断满足困难群众的法律需求;加强和完善制度建设,提高法律援助案件的监督管理水平;加强法律援助宣传工作,让法律援助家喻户晓、深入人心,使更多的困难群众了解并能实际运用法律援助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三是要完善相关部门的协作机制,发挥好职能作用,为推进平安佛山和法治佛山建设做出新的努力。要充分调动广大法律工作者特别是社会律师参与法律援助的积极性,从政治上、工作上、生活上真诚关心、真心爱护法律援助人员,帮助他们解决工作生活中的困难和问题,保护好、发挥好他们的工作积极性,不断提高法律援助工作能力和水平;要进一步完善相关部门的协作机制,畅通法律援助渠道,提高法律援助工作的效率。加强与公安、检察、法院等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积极为律师和法律服务工作者办理法律援助案件创造良好的条件。
他希望参加培训的全体同志,要珍惜这次难得的培训学习机会,努力提高自身的业务知识水平和工作能力,更好地指导实践,更好地服务于工作。要集中精力认真学习,增强学习的自觉性、主动性,积极、虚心向老师请教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寻求解决的办法、对策,做到学有所得、学有所思、学有所成。
培训班邀请了省法律援助局副局长彭莉红就“法律援助工作规范化建设相关问题”进行了讲解,并分析了全国、全省法律援助工作的发展状况和形势;市法制局行政复议委员会立案科科长涂水冰就“行政处罚的规范化、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实务”进行了讲授;广东豪盛律师事务所主任涂建军从“刑事辩护的现状及新刑事诉讼法实施后的刑事辩护”的角度进行了分析讲解;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周芹围绕“当前劳动争议案件审理中的热点问题”进行了讲座。参训学员一致反映这次培训很好,通过培训,对法律援助和公职律师工作又有了新的认识和理解,培训收到了良好的效果。(佛山市法律援助处)